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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交警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本报讯(通讯员 何立波 郑德高)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大道交通秩序,实现还路于民,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和畅通,4月8日以来,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前分析研判,针对中心大道快速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车辆乱穿乱行的实际情况,宣传引导交通参与者按照导向车道和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或采取占道、压线的方式强行通过,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行动中,该大队每天抽调30余名警力,对辖区机动车违法停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照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执勤交警每天在中心大道集结后兵分多路,以新老城区为中心,以中心大道、滨江大道、城区主次干道为重点区域,每条道路均安排执法人员不间断进行流动巡逻管控,及时引导帮助群众将车按照导向车道和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对严重影响到群众出行的违停非机动车,给予口头警告教育,责令当事人现场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占道车辆依法查处,并及时拖移。
  截至目前,共处罚违停机动车200余辆,处罚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50余起,拖移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70余辆,宣传引导未按照导向车道和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人员50余人,批评教育轻微违法人员30余人,成效明显。下一步,榕江交警将长期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倡导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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