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破获逃逸案 群众送锦旗
  本报讯(通讯员 郭钰洁)3月28日,纳雍县维新镇居民蒋某来到纳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将一面写有“警德高尚、仁心助民、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中队警员手中,感谢民警一心为民,排除困难,成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据悉,3月20日21时,纳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在居纳线(居乐—纳雍)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离开现场。警情就是命令,在接到报警后,纳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立即调度辖区中队赶往现场,经中队民警现场核实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执勤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案件调查走访、对附近车辆进行了筛网式的调查,在查看了大量的监控摄像记录、走访群众后,经过全体参战民辅警坚持不懈的努力,肇事嫌疑人许某已抓获归案。
  经民警询问,驾驶员许某于案发当日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居纳线事发地倒车时,撞在蒋某停在家门口处的小型普通客车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许某便逃离现场,最终,在证据面前许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纳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徐某作出罚款1100元,机动车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
  驾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减低损害后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事故处理工作。如果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必将逃不过法网恢恢。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