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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 敖子棋 陈玉林
  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走深走实,积极助力我省营商环境大改善。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紧扣审判执行主责,聚焦民营企业关切,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将“如我在诉”意识贯彻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始终,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聚焦服务大局,锚定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正确方向。省高院统筹推进三级法院形成“一把手”主抓、“一盘棋”统筹、“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格局,细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召开全省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在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市县两级营商环境考评中,法院牵头“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出台专门意见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制定系列综合指导文件,持续推进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缴退费平台等的完善及应用。加强立案波动和偏离预算的实时监测,坚决贯彻立案登记制。优化12368营商环境专线功能,接待企业诉求782件次。
  ——聚焦法院主责,将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体现在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省高院与省检察院开展工作交流会商,共同制定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规范性文件。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加入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落细落实。与省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的会议纪要》。牢固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一体化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探索构建涉众型商事纠纷全链条多元解纷机制,引入行业调解组织为企业提供“菜单式”“订单式”解纷服务。坚持问需于企,与省工商联联合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针对经营风险及行业乱象,及时向相关行业及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加强跟踪督促。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狠抓涉民营经济案件质效。
  ——聚焦企业关切,让企业涉诉权益更有保障更可期待。严格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出台保护民营企业产权指导意见。发布涉营商环境典型案例68件,有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加强府院联动,推动落实涉金融服务、涉房地产企业及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等机制。深化“贵州智破云平台”建设与应用,出台《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指引》。开展“贵在执行·暖企行动”。常态化整治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完善执行制约监督机制。开展涉民营企业积案集中攻坚行动,全省一年以上涉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未结案件全部清零。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交叉执行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知产案件4680件,组织召开白酒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调对接机制建设。聚焦我省特色产业保护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坚决扛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推动中央、省委和最高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部署落地落实,积极助力我省营商环境大改善。
  ——注重沟通交流,搭建服务民营企业的检察平台。建立健全案件标识、快速办理、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工作机制,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1.17万件。做好沟通联系,借力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建立联系重点企业机制,组织开展“百千万”行动,选取百个产业园区开展定点联系,积极服务“千家”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建好用好平台,持续用好“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平台,召开“两长”座谈会112场。在全省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专席,接收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及咨询2300余件,对其中1400余件现场予以解答,不能立即解决的持续跟进办理。设置涉企法律服务专席、组建法律服务团的做法,获评“全国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
  ——注重加大力度,依法促进涉案企业合规经营。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进行合规整改。全覆盖建好机制,与省工商联推动成立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在全国率先实现第三方机制、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对经第三方组织评估认为涉案企业整改无效的,以及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评估结论的,坚决依法追诉,让违法企业受到应有处罚,形成威慑和警示。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推动全省三级法院加入第三方管委会,实现成员单位侦查、检察审判、执行全覆盖。印发《关于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的会议纪要》,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在刑事诉讼全流程规范开展。
  ——注重宽严相济,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落实严管厚爱,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犯罪。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技术骨干等涉嫌严重违法犯罪依法严惩的同时,对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给予理解、宽容、帮助。做好“挂案”清理,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定期与公安机关会商通报清理进展情况。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把羁押必要性审查贯穿涉民营企业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诉讼全过程。联合省司法厅制定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注重融合履职,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部署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重点围绕恶意批量维权、滥用知识产权权利、涉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依法监督纠正拒绝立案、超期立案等违法行为,督促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等问题。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强化涉企民事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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