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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自治县法院:
以法为盾 护“未”成长
法治宣传走进课堂。

  ■记者 吴玲 通讯员 陈世峰
  “通过这次上法治课,我受益匪浅,以后,我要把今天学到的法律知识向父母和身边的朋友普及,用法律来守护我们的美好生活。”3月12日,玉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大龙中学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为该校1000余名师生上法治教育课,一位听完讲课的同学如是说。
  到校园为师生上法治教育课,这只是玉屏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个剪影。
  司法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之一。近年来,玉屏自治县人民法院充分延伸司法职能,通过加强组织引领、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审判根基、深化普法宣教等方式,切实撑起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蓝天。该院先后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贵州省青少年维权岗”,2023年,6个集体、1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建章立制“强保障”
  玉屏自治县人民法院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青少年成长、让人民满意的高度,充分认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该院不断提高审判人员在庭审中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与团县委合作,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抽调审判经验丰富、有特殊事业心、特殊责任感、特殊感召力的法官专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
  成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领导小组专班,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因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驱逐出境以及免予刑事处罚而被封存的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档案(包括电子诉讼档案)予以封存,切实挽救涉世未深的犯罪青少年。
  此外,该院还每年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知识,听取人民陪审员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既陪又审,起到真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依法审判“强保护”
  不久前,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在玉屏自治县人民法院宣判。案件中,原告周某巧的法定代理人周某与被告姚某于2017年8月9日登记结婚,双方于婚前2009年8月26日生育原告周某巧。2018年12月7日,周某与姚某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姚某于每月30日之前现金支付400元抚养费给周某巧,直到周某巧成年。离婚后,被告姚某未支付原告周某巧抚养费,周某巧将姚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夫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案件承办法官说。该案中,原告法定代理人周某与被告姚某签订的离婚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该协议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故法院对原告的诉请,予以支持。
  每一个涉未成年人的案件背后,都可能存在着一个问题家庭;每一个离婚纠纷案件,都可能隐藏着一个家庭监护缺失的风险。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针对离婚案件中最大的受害者是未成年人的特点,玉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根据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原则,作出相应处理。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对涉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尽可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审判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3件45人,并对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整顿保护未成年人的薄弱环节。
  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该院注重庭前调查,坚持“三见面”(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护人、案件被害人见面),掌握全面情况;有的放矢做好开庭审理,在庭审中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因案制宜,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认真办案,做好回访,坚持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充分考虑从轻、减轻的法定情节,在实际量刑时从宽处理;重视审后回访工作,通过走访未成年人家庭及学校,有效促进学校和家长的正确管理,使违法的未成年人放下思想包袱,正视人生轨迹,重新健康成长。
  法治宣传“强预防”
  “砰!”随着法槌敲响,一起刑事犯罪案件开始庭审。2023年11月21日,玉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到大龙蔡溪岩下小学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让孩子们现场感受法律的庄严肃穆,亲身实践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2023年4月,被告人罗某某提供银行卡给他人转账,每天可获得1000元报酬,后其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拿给对方操作转账,并配合刷脸认证,罗某某提供的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网络诈骗,关联到的被诈骗资金共16万余元,其获利5700元。
  经依法审理,结合被告人罗某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玉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以“防范电信诈骗,共筑平安校园”为主题,结合庭审案例,给旁听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参与庭审进校园活动的学生纷纷表示,零距离体验“法庭庭审”,切身感受到了庄重威严与严谨公正的审判过程,在今后的学习中要引以为戒,不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3月12日,走进大龙中学,为全校1000余名师生带去一堂精彩的法治教育课;
  2月27日,到龙江中学为全校师生送上“开学第一课”;
  2023年11月21日,在玉屏中等职业学校,以“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主题进行法治讲座;
  …………
  这些都是玉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一个个踏实“脚印”。近年来,玉屏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联系,通过法治副校长讲座、巡回审判、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到学校、乡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就地以案释法。充分利用“六一”“开学季”“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邀请在校师生到法院旁听庭审或到校园开展巡回审判,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
  此外,该院还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青少年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信息,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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