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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公安局关于处置涉案物品和敦促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公告
   近期,罗甸县公安局正在办理一起涉嫌非法经营案件(案件情况附后),扣押了一车约8吨的冷冻食品(牛肚)。因扣押的物品易腐烂、变质,不宜长期存放,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八条、二十一条之规定,我局拟依法对扣押的冷冻食品进行处置。如该物品权利人能够说明上述扣押物品合法来源的,可在2024年3月28日前与我局承办民警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内未及时申报权利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我局将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对扣押物品进行处置。
  为此,我们敦促参与非法经营等食品领域的犯罪组织者、参与者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理。
  同时,我们鼓励和保护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案犯罪人员、提供涉案犯罪线索,敦促、规劝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司法机关将对举报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夏警官13885429317
         陈警官18286108594
  举报地址: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信邦路72号(罗甸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特此公告  

罗甸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9日

  附:案件情况1、罗甸县2.27非法经营案。2、2024年02月26日15时31分,在罗甸县银白高速收费站出口外广场查获一车(车牌号:皖LRN652)涉嫌非法经营的冷冻牛肚约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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