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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二论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
  ■本报评论员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
  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工作任务,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民生“三感”明确了目标。
  基层是社会矛盾相对集中的地方,关乎着千家万户的“大平安”,基层社会治理连着经济社会发展,连着群众幸福指数。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组织能力的必然要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预防在前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加强源头治理和关口把控。近年来,贵州始终注重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全省各地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带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全省政法信访系统持续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不断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2023年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对诉源治理、执源治理作出部署,提出要“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化诉源治理、执源治理,防止成为‘诉讼大省’”。省委政法委坚持推动矛盾纠纷全程分流、分层调处、全面化解,创新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访源治理、命案预防源头治理、执法司法错案冤案源头治理的多源解纷“五源共治”模式。全省法院系统通过开展“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体现“法律权威、裁判公信,重在落实、贵在执行”,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持续用力的过程。全省各地要针对源头信息采集难、安全隐患发现难、部门力量资源融合难等困扰基层社会治理的难题,不断探索创新“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推动形成“党小组+网格员+十联户”铁三角,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
  登高望远,方知前路长;矢志不渝,还须再出发。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全省政法系统要勇担重任、创新方式、激发活力、提升本领,在破解难题中寻找新思路新模式,在解决问题中积累新办法新经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新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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