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兰梅:用激情点亮生命之灯
  ■记者 贾华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2023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成绩突出单位、成绩突出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2023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成绩突出单位、成绩突出个人予以表扬。其中,贵阳市息烽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小寨坝法庭负责人兰梅获评“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成绩突出个人。
  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福利
  兰梅,女,198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息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小寨坝法庭负责人。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这是兰梅始终牢记的宗旨。她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从省法院2023年上半年部署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以来,为增强开展该项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兰梅坚持落实“每周一充电”学习制度,每周组织全庭干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夯实审判质效根基。结合审判工作要求,她努力实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时刻牢记着自己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的使命和职责,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福利。
  让矛盾在“家门口”得到处理
  小寨坝法庭是息烽法院的三个派出法庭之一,辖区面积243.97平方公里,辖两个乡镇,38个村居,辖区人口约6万人。兰梅既是法庭负责人也是唯一的法官,她克服案多人少等困难,不断改进审判作风,做到工作便民、司法利民、作风亲民。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她都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诉讼咨询,让他们满意而归。对法庭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她都认真办理,对于判决案件,她都认真、细致地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消除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疑惑,努力让双方当事人无论输赢皆服判,避免因诉成访。
  农忙时节,她就携卷下乡,走村入户,到当事人家中调解、到纠纷现场做工作,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她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妥善审理各类纠纷。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兰梅个人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94件,审结240件,判决案件中上诉案件10件,服判息诉率95.8%。办理诉前调解申请司法确认案件71件。
  兰梅重视发挥委托调解和特邀调解的作用,将一些适合委托调解或特邀调解的案件,及时委托给相关人民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
  2023年,为化解小寨坝镇排杉村村民与某合作社200余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她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动调解,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促成案件全部成功化解。特别是在化解家事纠纷、涉众型纠纷时,她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依托较为熟悉的村镇、社区网格人员、调解组织,加大对家事案件的调查、调解和回访工作,努力让矛盾在“家门口”得到妥善处理,把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用一言一行诠释“司法为民”
  法院不是真空,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面前,兰梅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在她看来,宁可得罪权贵、宁可得罪亲朋、宁可选择贫穷,也不能失去法律的尊严,决不做有损于法官形象的事情。
  兰梅只是基层法官中的普通一员,她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诠释着“司法为民”。“法治道路艰辛漫长,既然选择,就要热爱,既然热爱,就要坚持。只要心中有光,何惧山高水长。”这是她常说的一句话。
  自2007年5月担任法官以来,兰梅共办理各类案件2600余件,承办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违纪。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被授予“贵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获省法院“个人二等功”等荣誉。
  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为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兰梅热爱法官职业,她把审判工作作为最光荣、最圣洁的事业。有人说她是青年人的榜样,她却说:“要用如火的激情,去点亮生命的航灯。”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