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再滔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通讯员 田胜平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如何捍卫公平正义,撑起“法治天空”?
躬耕检察事业16年,先后荣获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的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再滔,用实际行动作答。
在公诉岗位上深耕16年 杨再滔,出生于黔东南州农村。母亲给她取名“滔”的意义,是希望她能走出大山,到外面的世界看看,这也是她深植于心底的梦想。
2003年,杨再滔以高分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成为村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乡邻们纷纷夸赞“穷山沟里飞出了金凤凰”。2007年大学毕业后,杨再滔考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
回馈家乡,一直是杨再滔的夙愿。终于,在2014年4月,杨再滔如愿调入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今年,是她在公诉岗位上工作的第16个年头。16年来,她的案头始终堆满了卷宗、工具书、参考书,她的身影一直在提前介入侦查、提审、开庭、审查起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复勘中周而复始。
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 “唯有初心和热爱,才不会厌倦。”说起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打交道的这些年,杨再滔感慨道。
2018年11月,离她的预产期只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一起案件开庭,领导想让其他检察官代她开庭,但她记着自己对被害人家属的承诺,谢绝了领导,坚持出庭指控犯罪嫌疑人。庭审中,她出现喘不过气、汗流浃背的情况,但她仍然坚持着,法官、陪审员、被害人家属、群众都被她的敬业精神感动。经过一天的庭审,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刑。
“我一定要杨再滔承办这起案件,我只信任她!”在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窗口,经常会听到来访者这样说。
对于这份信任,杨再滔感触地说:“我是农民的女儿,深知他们的疾苦。用公平和正义为他们撑起一片法治天空,让每一名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是我一直以来的追求。”
用实际行动捍卫公平正义 在办案时,杨再滔总要前往案发现场,听取被害人意见,并下乡入村查找证人,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时间来到2021年,杨再滔在办理杨某某故意杀妻一案时,得知杨某某有3个未成年子女后,她悄悄去学校看望他们,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经济及其近亲属经济、抚养能力等情况,并迅速联合未检部门、控申部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了解到孩子爷爷、姥姥争夺抚养权及对杨某某夫妻二人财产处置纠纷等情况后,她多次协调,让双方达成共同抚养孩子的共识。
杨再滔说:“不能止于办案。丈夫杀害妻子,已是人间悲剧,他们的子女何错之有?我不想孩子回忆这些痛苦,希望他们开始全新的生活。”
工作之余,杨再滔勤于思索、善于总结。2020年以来,杨再滔撰写的典型案例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采纳了12篇;承办的多起重特大毒品案、故意杀人案、抢劫案等恶性案件和办理的龚某故意杀人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自行补充侦查典型案例之首。
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杨再滔认为自己的肩上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将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积极履职尽责,多为人民谋利。坚持人民至上,恪守为民司法,用实际行动捍卫公平正义,更是我一生的追求!”杨再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