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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海波: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法官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

  ■记者 龙立琼
  “群众满意是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原动力,人民法院要切实把人民群众的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新需求。”铜仁市沿河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谯海波说。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执行法官,谯海波深知执行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群众合法权益,事关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在平时的工作中,谯海波及同事通过强化执行,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几天前,申请执行人文某某送去一面印着“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他对执行干警说:“感谢你们为我的执行案件费心、费力,才让我及时拿到了工程款。如果没有你们,我的钱很难拿回来……”原来,他为被执行人——沿河自治县某茶叶公司承包修建产业路,完工后公司以没有资金为由,迟迟不支付工程款。文某某为该工程耗尽钱财,还欠下亲戚朋友很多钱。走投无路,只能诉到沿河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仍不主动履行。经执行查询,谯海波发现被执行人无银行存款,名下仅有一栋房产,在银行有高额抵押贷款。该案因此陷入僵局。
  “看着申请执行人焦虑的样子,我很着急。我们绞尽脑汁,分析执行的可能性。”谯海波表示,他和同事加大调查力度。该公司近年处于盈利状态,资金去哪了?原来,该公司是田某的独资公司,田某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和消费,转移公司财产规避执行。按照相关法律,法院将田某追加为被执行人,采取系列强制执行措施。最后,田某主动支付了全部执行款,文某某的胜诉权益得到兑现。
  “执行工作中,会遇到很多难题。我们要站在申请执行人的角度,急人之所急,及时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弥补法院网络查控的不足,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谯海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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