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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检察院积极探索行刑双向衔接一体化履职
  本报讯(通讯员 虎尊丹)2023年以来,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四大检察”协同能动履职,用好“同步穿透式监督”检察新理念,聚焦行刑衔接领域个案办理助力行刑衔接工作落地落细,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
  依托数字检察资源优势,深化行刑衔接工作辐射效应。针对目前行刑衔接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沟通不畅、相互获取数据难等问题,该院充分借助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平台,有效发现行刑衔接案件线索。如该院通过自主研发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比对,发现张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又实施违法行为,该院刑事、行政及刑事执行部门强化一体化履职,通力协作配合,最终促使张某某被收监执行原刑罚。
  依托一体化履职优势,强化行刑衔接个案领域深度延伸。在正向衔接工作中,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因思维模式、工作要求、知识体系等方面的差异,很难以同一标准来判断处理相关案件。威宁自治县检察机关以检察监督一体化履职优势为契机,聚焦融合“四大检察”职能职责在检察办案中的良性互动,多渠道助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个案中落地落细。该院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涉医保资金专项工作中,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结合数字检察模型发现定点药店违规为消费者套现提供医保刷卡便利问题,依法向县医保局制发检察建议予以监督纠正,并将行政主管部门存在的普遍性管理漏洞线索及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结合辖区医院就医规范诊疗记录不规范、虚假报销合医等问题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同时与医疗保障局等行政机关就医保资金监管签订案件办理移送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犯罪问题,联合行政机关开展线索移送可行性研究座谈会,确保线索质效。
  依托刑民交叉案件办理,助推行刑反向衔接证据转化适用。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刑民交叉虚假诉讼领域案件办理,通过充分发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及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结合行刑衔接工作要求,将经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认定为虚假民事行为背后的案件事实向刑事检察部门及公安机关进行推送,就民事证据体现的事实进行刑事转化,做实做细行刑反向衔接个案质效。在办理陈某某与徐某某民间借贷虚假民事诉讼案以及陈某某与张某某等人买卖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中,该院将所涉虚假民事诉讼事实通过刑事检察部门向公安机关进行移送,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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