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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聚焦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
  ■ 记者 任莉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继续审议法规草案10件;初次提请审议法规项目14件;开展调研法规项目12件……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根据这份立法“施工图”,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锚定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切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稳中求进 推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提质增效
  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稳中求进推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切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求真务实、守正创新,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准确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扎实细致做好立法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根据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在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中,将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站在全局看一域,确保地方立法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助力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服务大局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贵州全部工作的主题。
  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8件,通过8件,批准设区的市、民族自治地方性法规和决定28件,对5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在刚过去的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拟继续审议《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修改《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贵州省旅游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等法规条例,首次提请审议《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等,加快经济立法工作步伐,为在构建贵州现代化产业立法上积极贡献人大力量。
  其中,修改《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是加快矿产资源立法修法工作,落实“富矿精开”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旨在更好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修改《贵州省旅游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快旅游条例修法步伐,聚焦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助力贵州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重要举措;修改《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旨在推动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促进贵州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制定《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有助于建立健全地方文化领域创新发展法律体系,助力打通文化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此次修改、制定相关法规条例,将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法治动能。
  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全省数字经济占比达42%左右、增速保持全国前列。依托华为云构建“云服务”生态圈,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集聚企业800家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增长20.7%;围绕“三大要素”,推进“四大行动”,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旅游工作会议,面向经营主体创新举办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实施旅游复苏专项行动,全省旅游人次、旅游总收入、游客人均花费分别恢复到2019年的113%、119%和105%。
  聚力民生 立法护民生润民心
  民之所盼,立法所向。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是省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的立法工作重点之一。
  继续审议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慈善条例,提请审议消防条例(修改)、学前教育条例,立法调研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根据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在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学前教育等方面精准发力出实招,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注入不竭法治动力。
  在上述提及的法规条例中,继续审议的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备受关注。
  2023年11月28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记者了解到,《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现行《条例》)自2011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上位法的更新,《条例》部分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存在不一致的情形,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予以规范。
  为确保法治统一,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的立法需要,总结固化我省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成果,省人大常委会审时度势决定修订《条例》。
  《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职责、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及相关配置、业主及业主组织、物业服务、物业使用维护、法律责任等作了新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就首次业主大会召开难、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均一一作出回应。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
  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还专门提到,省人大常委会将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急用先行,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提高法规草案起草、审议、修改效率,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同时,做好法规草案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工作,听取基层群众“原汁原味”意见建议,使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顺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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