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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6日在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陶长海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贵州省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创新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积极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为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人大贡献。一年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会议6次,审议法规草案18件,通过其中的8件;批准设区的市、民族自治地方法规和决定28件,对5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7件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8个,开展专题询问1次;组织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集中调研视察19次,全部办结代表议案2件、建议764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4人次。去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良好开局。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上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着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效。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建立健全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分党组及党支部联动学习机制,主动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方向、找智慧、找方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重要工作先调研再上会,开展领题调研和专题调研37项,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注重问题导向狠抓检视整改,推动解决了一批制约人大工作的突出问题。通过主题教育,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握了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的定位方位和目标愿景,进一步强化了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提出的“强化政治引领,强化大局意识,强化人民立场,强化机关建设”要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落实省委审定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一要点五计划”,推动人大工作更好融入全省工作大局。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决定,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确保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有效贯彻落实。
  切实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召开党组会议1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次,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加强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全年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55件次,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各项要求。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在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新贡献
  紧紧围绕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依法规范人大经济工作监督,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护航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审议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建设。修改道路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等条例,废止土地登记条例等一批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法规。落实省委关于“富矿精开”的决策部署,开展矿产资源立法调研,以法治力量推进新型工业化。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畜禽种业保护发展立法调研,推动农业现代化稳步发展。强化财政经济监督,听取审议全省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情况等报告,作出批准2022年省本级财政决算、202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推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果。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助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听取审议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助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实现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全覆盖。
  依法加强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案件诉源治理工作专题调研,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强化案件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及时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在全国省级层面首次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审议司法鉴定条例,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审议慈善条例,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开展消防条例立法调研,为保障消防安全打牢立法基础。开展人民防空“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协调推进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族地方立法工作的统筹指导,持续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
  助力守护绿水青山。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及时作出调整贵州生态日的决定。修改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不断完善具有贵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法规体系。听取审议2023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听取审议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创建和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连续11年开展贵州环保行活动,以“守护黔山秀水·共建生态文明”为主题,推动环保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围绕乌江、赤水河生态治理和保护开展检查,推动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在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展现新作为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增进民生福祉落实到依法履职全过程,努力以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
  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修改食品安全条例,对食品生产经营、网络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切实用法治力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新制定畜禽屠宰条例,依法加强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审议农村供水条例,以法治方式强化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审议精神卫生条例,更好适应人民群众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需求。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组织专题询问,依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听取审议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多措并举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规范和推动传染病防治工作。
  积极回应群众普遍关切。审议物业管理条例,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跟踪督促“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等重点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就业促进、职业教育、科技创新等专题调研,为开展相关领域立法和监督打好基础。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审议我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健全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机制,促进妇女事业全面发展。审议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及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开展涉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积极维护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和侨资企业合法权益。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在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实现新突破
  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出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决议,形成“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人大代表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职,在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作出了人大贡献、展现了代表风采。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不断拓展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将基层立法联系点由5个增加为12个,立法过程中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800余人次,采纳1000余条,使立法建议原汁原味直达立法部门。推动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与常委会工作相结合,组织代表围绕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文化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保等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持续深化“两个联系”。密切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就重要议题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使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聚民智、更有实效。常委会班子成员走访联系代表,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用好代表联络站和网上履职平台,不断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统筹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培训,将培训重点向新任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代表倾斜,省人大常委会举办代表培训班19期,培训各级人大代表1220人次,实现新任省人大代表中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全覆盖。
  加强议案建议工作。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工作的指导培训,不断规范议案、建议提出和处理程序,代表议案涉及的街道人大工作、乡镇人大工作两个立法项目,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并审议通过,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实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选择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重要事项的16件建议,由主任会议及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推动一批事关高质量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服务贵州省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8件、建议206件,在国家层面发出贵州“好声音”,积极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五、坚持提升履职能力,在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上开创新局面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作出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完善依法履职制度保障。根据新的立法法,修改地方立法条例,规范地方立法活动,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制定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街道人大工作,推动街道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调整充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职能职责。建立健全我省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建立健全新通过法规的解读阐释工作机制,增强立法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
  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工作机构。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提前完成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第一阶段任务,以数智赋能法治贵州建设。健全完善机关工作高质量运转机制,开展“强基础、补短板、促提升”行动,推动各项工作协调高效运转。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积极向全国人大汇报工作,主动接受工作指导。牢固树立全省人大工作“一盘棋”意识,加强对全省各级人大的联系与指导,强化上下联动,提升地方人大工作整体效能。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咨询专家库、立法专家库建设,发挥理论研究会作用,更好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做好信访、信息、宣传等工作,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良好服务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对标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还需加大力度,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还需更加有力,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质效还需提升,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努力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按照“四个强化”要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贡献人大力量。
  一是着力强化理论武装。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增强践行党的创新理论的能动性、创造性、实效性,更加自觉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职上、体现在人大工作成效上。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依法履职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做到党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是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落实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统筹立改废释工作,不断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开展矿产资源、大数据发展应用、科学技术进步及旅游、体育、消防等立法修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作用,不断探索创新立法工作机制。
  三是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职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的监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围绕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社会民生、生态环保、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切实把监督实效体现在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上。
  四是着力加强代表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凝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人大合力。继续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丰富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建好用好代表联络站,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使人大工作建立在更加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
  五是着力推进自身建设。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完善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认真开展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活动,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不断提高地方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征程赋予新使命,新担当创造新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思进、感恩奋进,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作出人大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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