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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法院中和法庭高效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记者 杨杰 通讯员 刘椿林
  “当初想着给组里面修路需要有人来带头,这个路才能修好……一直以为自己做了好事,结果现在却成了被告……”承办法官第一次拨通电话时,听到那头传来焦急的声音。原来,韦某某、石某某等4人以为修通道路是方便村民,温暖人心的善举,却没想到会让自己惹上了官司。
  近日,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中和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效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让原告在提交材料后仅7天便拿到了拖欠4年之久的欠款,也让积极为乡亲办实事的村民没有因此而成为“被告”。
  2019年,三都自治县九阡镇某村寨一组要修通寨口的毛坯路,遂找到开挖机的原告进行道路开挖。完工后,因筹集不到资金,4被告便向原告出具欠条,写明尚欠原告挖机款10000元,并在群众代表处签字。后原告多次催讨未果,一纸诉状将4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4被告支付其挖机款。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如果按正常的程序进行审理,不仅耗时较长,判决下来也会影响村民的团结和睦。通过与村委会及组长的多次沟通,建议以召开小组组民大会的形式,召集组民筹集资金先用于支付原告挖机款,后再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处理,同时,承办法官也将4被告及村委等积极协调处理该案的情况反馈原告。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原告自愿放弃部分款项,最终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挖机款6000元。
  “感谢法官给我们出谋划策,积极帮助我们协调解决这个事情,现在钱支付给原告,我们也安心了!”事情解决后,4被告当场连连表示感谢。
  “作为法院的前沿阵地,法庭每天都在跟群众的‘小事’打交道,案涉金额虽小,承载的司法价值却很大,秉持着‘小案事不小,小案用心办’的司法理念,充分将群众身边的‘小事’与‘能动司法+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紧密结合,不拘泥于时间、地点,深入细致地与当事人沟通,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就地适时化解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通过高效便捷的方式实现一站式解纷,让群众从细微之处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中和人民法庭负责人蒙胜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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