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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昌奇:
队伍建设的“执行者”

  出生于1989年的吴昌奇,现在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自2014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文明标兵”“学习型党员”等,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2020年,记三等功一次;2021年,参加两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被省委政法委通报表扬、被省高院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9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作为一名法院人事处的工作人员,吴昌奇紧紧围绕“三个至上”的司法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积极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出谋划策,为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优质服务。
  他先后承担招录、干部任免、晋升、选任等工作职责,坚持以“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近年来,共完成5批60名公务员招录、2批25名公务员遴选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大量高素质人才支撑,省高院法官与法官助理配比从1:0.65上升到1:0.84。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条例,高标准、高效率完成10批85名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机关中层干部实有占比从56.5%增长到85.5%,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从48.5降低到45岁。中层正职硕士以上占比从38.6%增长为48.5%,中层副职硕士以上占比从39.5%增长为60.3%。
  他坚决树立院党组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用活、用足职务职级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完成200余人次干部调整、任免工作,完成130余人次法官等级晋升、420余人次职级晋升,不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起草汇编《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新进人员入职手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人事政策》等10余项文件,进一步加强省高院机关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依据最高法院要求,及时制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应新时代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抓好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坚持每年专题报告工作情况。注重加强调查研究,落实好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型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参与《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路径研究》课题调研,获2022年度贵州省法院重点课题调研一等奖,积极申报2023年全国法院和贵州法院重点调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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