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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余睿:
守好“大水缸” 用好“提款机”
余睿:省人大代表,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 记者 赵中行
  “过去一年,全省上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奋力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走前列、作示范,持续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代表们信心更满、干劲更足。”1月24日,省人大代表,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睿作为代表之一,现场聆听了省长李炳军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备受鼓舞,倍增信心。
  红枫湖位于贵安新区和清镇市、安顺市平坝区境内,总库容6.1亿立方米,是贵阳周边最大的饮用水源地,被称为贵阳贵安人民的“大水缸”。
  近年来,清镇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2023年10月,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摘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字号招牌。
  但是,余睿在工作和调研中发现,红枫湖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尚未完全杜绝,“两山”转化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由于红枫湖流域的跨区域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联动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各区域、各部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存在“各自为战”的问题。跨区域叠加多部门管理,多头执法效率较低、整治成效难以持久。
  因此,在2024年全省两会上,余睿建议,统筹执法监督,实现长效常治,让绿水青山成为“提款机”“不动产”。在强化行政执法方面,建议构建统一高效的红枫湖湖长制和联合执法责任体系,进一步整合红枫湖管理职能权限,优化人员结构,建立一支“水上、岸上一体化”综合执法队伍,明确属地、部门和执法队伍责任清单,统筹推进红枫湖及周边生态环保与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在强化检察法律监督方面,由省人民检察院牵头,贵阳市、安顺市检察机关分工配合,完善跨区划、跨流域的一体化生态环保检察法律监督机制,细化行刑双向衔接、提前介入、调查核实、检察建议等办案监督方式,确保对涉红枫湖水资源水环境违法犯罪案(事)件实现精准有效惩治和常态长效治理。
  建议将红枫湖纳入猫跳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范围一体统筹,支持红枫湖先行先试,设立红枫湖生态保护补偿示范区,持续深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完善生态补偿配套基础性制度,积极探索资企补助、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成效。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拓宽生态补偿范围和资金来源,采取更加普惠、更多样化的补偿方式,如生态移民医保补偿、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降低沿湖居民水费等,提升补偿效果。
  建议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从省级层面明确跨区域联动协调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拓宽“两山”转化通道留出空间。进一步明确红枫湖各级保护区项目建设“准入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管理权限、管理范围、发展红线、业态要求等,同时梳理规范各项办理事项清单、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信息要素,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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