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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我省紧盯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良法”
  ■记者 陈景雄
  “大家平时在工作中发现了哪些问题?可以畅所欲言。”2022年初,戚玉峰当选为贵州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这是他履职中最常说的一句话,他不仅会向公司员工了解行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也会向同行广泛收集问题和建议。
  2023年以来,我省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立足基层一线,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深入开展调研,将实践要求、群众期盼反映到有关议案、建议和审议发言中。
  坚持立法为民、推进开门立法、充分代表作用,是我省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凝聚人民群众智慧,积极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共452件。其中,赤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立法、乡村振兴“1+N”立法模式等走在全国地方立法前列。
  如今,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四化”建设,正在贵州大地蓬勃开展,引领人民群众大步迈进更加美好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我省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牢牢把握贵州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特点,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的有效路径。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立法上守底线促振兴,用足用好五年“过渡期”政策,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以市场化手段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继续推行乡村振兴“1+N”立法模式,推动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在打造生态文明先行区立法上育绿色强生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体系,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优势,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在构建贵州现代化产业立法上固根基促发展,加快旅游条例修法步伐,聚焦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助力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加快矿产资源立法修法工作,落实“富矿精开”决策部署,更好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加快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制定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立法上护民生润民心,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物业管理、学前教育、精神卫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立法修法工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依法保障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据介绍,推进立法形式创新,加强“小快灵”立法和协同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化繁为简,关注难点重点从而推进整体工作,管用几条制定几条,不重复上位法,是我省立法工作的理念。
  数据显示,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8件,通过其中的8件;批准设区的市、民族自治地方性法规和决定28件,对40多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既要互相补充、支持,又要协调统一、科学完善。”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了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制度,及时对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上位法不一致,与改革发展不适应的情况,就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
  例如,202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我省就及时清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有关决议决定,作出关于调整贵州生态日的决定,不再保留贵州生态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开展,确保与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相一致。
  “新时代新征程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全省人大立法工作要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锚定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切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求真务实、守正创新,扎实细致做好立法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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