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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执法 助力“双减”
——贵阳市花溪区重拳整治违规校外培训机构
  ■ 记者 赵中行
  2024年寒假将至,校外违规培训概率增加。贵阳市花溪区教育局利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加大监管力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执法检查、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宣传效果,“三管齐下”向违规校外培训机构“亮剑”执法。
  1月10日,花溪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约谈一家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责令其向学生家长退款,并予以警告,作出停业整顿处理。当晚,教育局工作人员回访,家长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023年以来,花溪区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下发停办通知书12份,整改通知书25份;查处违规托管机构2所,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退还金额46500元,有力维护了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构建综合治理体系 打击“隐形变异”
  自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政策实施以来,随着大型机构退出中小学学科培训市场,“一对一”“一对多”培训、“住家教师”等隐形变异培训开始增加,成为治理难点。
  “一些培训机构打着高端家政、托管教育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并将培训地点设置在居民楼内,换个‘马甲’逃避监管,增加了发现和查处难度。”花溪区教育局民教科负责人莫祥表示。
  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花溪区协调多部门组建花溪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构建综合治理体系,有针对性地排查无证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还公布了违规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投诉电话。
  2023年7月,花溪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举报,该区明珠大道一小区楼栋内,有托管服务公司长期存在“无照无证”“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处置。
  接报后,花溪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该区域进行突击检查。
  经查,该托管服务公司确实存在“无照无证”“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及其他违规行为。检查组当即下发了《民办学校(机构)整改办学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补习,退还学费。
  “针对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要积极发挥社区、街道办网格员功能,动态开展网格巡查,减少违规培训发生。”莫祥说。
  开展专项行动 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
  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花溪区坚持从严从细治理,强化民办培训机构监管,引导其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营造良好的教育培训环境。
  2023年7月至8月,花溪区组建联合检查组,采取“督察+联检+暗访”等形式,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暑期专项行动,严查重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强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
  2023年7月27日,花溪区教育局接到举报称,该区万科大都会小区优学托管存在“隐形变异”培训。收到信息后,花溪区教育局立即调查核实情况,并于2023年7月28日联合花溪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黄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以现场办公的形式对该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处置。
  经查,优学托管违规以假期托管名义进行招生教学,内设食堂却未取得食品许可证。检查组现场联系优学托管法人到场,要求其立即整改,并现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劝导家长把孩子送入正规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花溪区还根据《贵阳市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民办学校限时开设专用账户存入监管资金。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最低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民办学校每学期保教费总额的10%。
  “截至2023年12月12日,花溪区义教阶段民办学校监管账户全部开设完毕,存入监管资金270万元;72所民办幼儿园在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开设了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莫祥说。
  强化审批宣传 规范民办机构办学行为
  2022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出台后,花溪区在贵阳市区(县)中率先制定了《2023年花溪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暂行)》,围绕哪些学科可以申请设立培训机构、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以及如何登记备案、变更和注销等作了详细公开解释,从源头上把牢审批登记第一道关口。
  “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能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莫祥表示,除了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运营外,该局还引导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付费购课,全面推动教育培训机构良性发展。
  为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隐患,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花溪区教育局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家长及学生,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深刻理解“双减”实质,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尊重成长规律。
  理性选择培训机构,挑选校外培训机构时,可查看培训机构场所内是否有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件,还可查看教师资质。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明确,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属于违法培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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