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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城遵义再闯新路
——遵义中院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矩阵解析
  ■ 通讯员 金晶
  黔北遵义,一座历史名城,因1935年那场改变中国历史的“遵义会议”而闻名于世,这里始终传承着红色基因,故又被誉为“红城”。作为贵州第二大城市,遵义近年来经济迅猛发展,接踵而来的各种纠纷也如潮水般涌向法院。2023年初,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借力数字技术,以智能化赋能规范化打造的“四位一体”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矩阵重装上阵。
  “拿捏七寸”让效率清晰可见
  2023年11月17日,周五,结束了一周忙碌工作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李玉振关上办公室门,乘电梯来到停车场。拉开车门后,他心想可以回去好好休息一下了,结果这时手机传来短信提示音。李玉振掏出手机一看,“您办理的(2023)黔03民终XXXX号,还剩一天到期,请尽快办理。”这是系统发来的黄色预警信息,虽然该案已经办结,但作为承办人的李玉振还未在系统里点击办结确认。因第二天是周末,于是李玉振关上车门又回到办公室打开电脑,点击办结确认,松了一口气后,他迈着轻快的脚步再次离开。
  像李玉振一样,承办法官经常会收到来自系统的提醒,其犹如一双“天眼”,时刻在盯着每一个办案人员。这就是审判质效管理系统和执行标化管理系统。
  遵循司法规律,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先是聚焦关键环节拿捏住“七寸”设立标准。把诉讼案件的办案流程划分为一审立案到二审立案9个必经环节,把执行案件的办案流程分为12个主要环节,依据法律、司法解释对每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限设定标准,嵌入审判质效管理系统和执行标化管理系统,指引司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办案。
  例如,在“评估鉴定”环节,通过调研涉及评估鉴定案件的平均耗时,在法律框架内为该环节设置3个月的合理期限,审判质效管理系统按周期提醒法官督促评估鉴定机构提交意见,全力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据介绍,审判质效管理系统曾入选中央政法委组织评选的智慧法院创新案例。2023年12月4日,笔者在系统中看到当日系统发出临近审限提醒短信40条。
  其次是聚焦低效案件强化监控。执行标化管理系统通过对办案流程各环节定人、定事、定时,并按照办案周期的长短,把低效案件标识为黄色或红色,向院庭长、法官分级发送预警信息,促使院庭长第一时间履行监管职责,指挥调度目标案件办理,办案法官也会在第一时间得到提示,加快目标案件办理进度,将过去“人盯人”的监管模式转变为实时、动态的监管模式,让办案所在环节是否超期、能否达标一目了然。
  现在院领导一打开系统,全市两级共15个法院的办案情况清晰可见,并可以根据系统对数据的分析结果进行指挥调度。
  这两个系统上线以来的2023年1月至11月,遵义全市法院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数为0,上诉案件移送时间从71.29天下降到34.66天,均达到省高院考核区间最优值,最大限度提升了审判效率。
  “靶向识别”让质量监管更精准
  效率提升了,那么质量怎么办?第三个系统应运而生——重点案件管理系统。该系统强化重点案件全链条监督,推进质量监管精准化。
  首先是事前识别标注,实行“自动标注+手动填报”的识别方式。把重点案件细化为37种具体类型,对每种类型分别设置相应的识别标准,系统在立案阶段,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自动识别标注为重点案件;对重点案件管理系统不能识别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由院庭长、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手动标注,确保应标尽标、避免监管盲区。
  紧接着就是事中跟踪督办。标注为重点案件后,系统将向院庭长、法官自动推送短信,提示院庭长对该案进行监管,院庭长可通过调阅卷宗、旁听庭审、列席讨论等方式了解案情,并采取召开专业法官会议、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等组织化行权方式把关案件质量。承办法官将落实监管措施的讨论记录、审理报告等印证资料上传系统,并经院庭长审核后方能结案,实现监管闭环。
  最后,督察部门定期查阅重点案件数据和审理情况,对怠于发现报告、疏于监督管理、导致裁判错误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全面压实承办法官的司法办案责任和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责任。
  前不久,遵义中院副院长徐卉通过阅核发现一起一审驳回起诉未得到实质解纷的案件,遂立即带领二审法官通过基层组织找当事人做工作,联动当地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组织协调,让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被诉婚姻登记。案件办结后,当事人给贵州高院院长茆荣华写信,对遵义法院用心办案、用情服务表示感谢。
   “把脉问诊”绝不让程序空转
  “预重整期间能否停止对债务人的执行?”这是某基层法院一名法官在一个叫“随时问问”的微信小程序上提出的问题。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袁晶晶对此作出回复:“虽然目前大量破产案件适用预重整程序,以提高重整成功率,缩短案件审理时间,但预重整只是一个庭外协商和重组的非正式程序,不能以受理预重整为由中止对债务人财产的执行。”
  “随时问问”微信小程序是遵义中院为强化司法裁量全方位规制,推进效果监管系统化而研发的一个小程序,搭建了跨审级、跨领域、跨院校的业务研讨平台,主要突出一个“随时性”:遵义市两级法院的法官及高校法学专家在同一平台上随时随地提出问题、解答问题、交流经验、统一认识。对疑难案件开展联动研讨,不同领域的审判人员从不同维度“把脉问诊”,提供解决方案,为把控疑难案件风险提供保障。
  不过,自2023年7月“法答网”在全国法院正式上线以来,遵义法院亦充分利用其进行答疑解惑。截至2023年11月,遵义两级法院利用“法答网”共计提问1057个,其中基层法院提问975个,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2023年10月的使用情况全省排名第一,对提出的问题遵义中院积极进行回复。
  为防止审判程序空转,针对“任性改判”“随意发回”等顽疾,健全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发回、改判案件一律在办案系统“发改”模块登记,注明发改原因以及与原审承办法官交换意见的情况,审判管理部门据此组织案件评查,发现发改不当的,根据差错程度定性为瑕疵或错误案件,提请审判委员会定责追责,倒逼法官谨慎办案、一次性实质解纷,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清单记账”让考核结果画像式体现
  所有的工作最后都要落实到人,而对人考核标准的科学性与公平性一直以来都容易让人诟病。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研发了公务员平时考核系统,统筹开展各序列人员分类考核,考核结果与职级晋升、评先选优挂钩,发挥考核激励导向作用,将管案、管事与管人有机融合,凸显监管最大效能。
  突出政治首位标准,以政治素质、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共性指标为重点,建立负面清单,以“人工填报+系统获取”的方式,及时掌握干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等方面情况,对照负面清单实行负向扣分或一票否决。
  同时突出业务评价导向,围绕质量、效率、效果设置指标对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进行考核,例如,突出“案-件比”指标,鼓励法官加强息诉罢访工作,争取用最少程序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强调“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指标,引导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减少案件被发回、改判的数量。又从前面的三个系统中自动抓取法官的指标数据,计算得分并导入公务员平时考核系统作为基本分,激励法官提质增效。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质效管理+执行标化管理+重点案件管理+公务员平时考核”四个系统构成了一个矩阵,矩阵以智能化方式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管理,是对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的追求。
  这是红城遵义再闯新路的实践,他们还将在这条新路上继续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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