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齐抓共管 助力乌江碧水长清
■ 记者 罗华
  今年7月中旬,贵州水运第一条集装箱班轮航线开通,11艘装载着5500吨货物的船舶从遵义港沙湾港区出发,沿着乌江直奔重庆涪陵黄旗港。
  乌江集装箱水运航线的开通,也有贵州检察机关的“功劳”。贵州检察机关针对乌江干流构皮滩水电站河段存在生态环境污染、通航安全隐患等损害公益问题,组织省内涉乌江七个市州检察院对乌江流域保护检察协作,对乌江流域齐抓共管为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服务和保障,使乌江漂浮物污染、通航安全隐患等问题得到治理。
   江面遭受污染 检察机关专案办理
  乌江航运通江达海,乌江干流构皮滩是重要航道,现在的构皮滩乌江段江面宽阔爽净,谁能想到几年前江面生活垃圾随处漂浮,乌江生态受到破坏,船只通行得从漂浮物的间隙中走。
  遵义市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朝伟回忆,三年前检察官接到线索赶到现场后,发现江面遍布塑料瓶等生活垃圾,渔网、枯枝烂木、动物尸体等漂浮物成群连片,垃圾漂浮带面积超过18亩。漂浮物多的地方,巡河船都很难通过,漂浮物不仅污染了乌江水质,也给构皮滩水电站带来了严重威胁,船只航行受到严重影响。
  乌江构皮滩的漂浮物来源较为复杂,涉及贵阳、遵义、黔南州三地多个区县,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直接立案办理,抽调60余名公益诉讼业务骨干,制定了办案工作方案,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一体化办案模式集中办理,经过共同努力和各方协同推动,乌江干流构皮滩水电站河段漂浮物污染、通航安全隐患等问题得到治理解决。
  仅仅乌江构皮滩江面漂浮物案,“乌江”专案组通过交办或者指定地方检察机关共立案10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83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支持起诉1件。因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及案涉地相关行政机关对乌江水生态环境安全、航道安全、公共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检察机关还向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省乌江航道管理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督促打捞乌江漂浮物14000平方米,治理污染水域面积27.9亩,清理河段100余公里。
  构建协作机制 共同保护“黄金水道”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优良的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保护好乌江生态,助力乌江高质量通航,检察机关使命在肩。
  乌江是贵州的“母亲河”,全长1050公里,乌江流域跨云、贵、渝、鄂四省,是长江上游南岸最大的支流,历来是贵州最重要的水上通道之一,是名副其实的“黄金水道”。
  借鉴乌江构皮滩江面治理经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省内涉乌江毕节、六盘水,安顺、贵阳、遵义、黔南、铜仁等七个市州检察院对乌江流域保护进行检察协作,会签了《乌江流域保护检察协作行动方案》,形成贵州各级检察机关对“乌江流域”齐抓共管的模式,为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服务和保障。
  针对公益保护协作不足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搭建协作机制。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与贵阳市公安机关建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根据案件情况与刑事案件同步介入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工作;与贵阳河长办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水域巡查;与林业部门形成“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
  此外,黔渝两地检察机关举办强化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意见会签暨人大代表视察联络活动,遵义市人民检察院、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第四检察分院会签了《关于强化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毕节市检察机关与云南省、四川省、贵阳市、安顺市等地检察机关建立10个跨流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就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助调查、后续跟踪监督等达成一致意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与黔东南州、广西河池市、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与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检察院、赤水市人民检察院与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等分别围绕相关流域签订了跨区域协作机制。
  不仅如此,省内检察机关也纷纷联手对乌江进行保护,息烽县、播州区、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乌江渡水库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界断面跨行政区划管辖协作意见》《乌江渡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协作机制(试行)》,加强案件办理的协作沟通,推进乌江渡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切实保护乌江渡水库生态环境。开阳县、播州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沿江渡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界断面跨行政区划管辖协作意见》,结合两地检察工作实际,明确适用范围、线索移送、异地协助、执法标准等重要内容。
   开展护河巡察 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贵州检察机关还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的常态化联系机制,打造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朋友圈”,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牵头与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检察院联合共同开展检察长、河长“四省三级两长护河大巡察”活动,携手共推河湖生态治理和保护。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与同级河长办共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环保公益组织等,共开展护河大巡察活动88次,共有178名检察长(含副检察长)、497名河长、662个部门参加,共同促成3000余个环境问题获得整改整治,针对护河巡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9份,相关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落实,有效推进了河湖生态治理和保护。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贵州检察机关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加强对乌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积极推动乌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为筑牢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制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法制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