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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35000余元 两男子双双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 李聃奈)近日,惠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件,两名男子双双获刑并处罚金。
  2023年4月,胡某觉得干活太累,趁着被害人班某(系胡某大姨)外出之机,邀约被告人张某到班某家盗窃,由张某在门口放风,胡某进入班某卧室将其放在床铺下的35000余元现金盗走。后胡某拿出部分偷来的钱和张某租房子、买衣服、换手机等“潇洒”了一番。回到出租屋后,胡某谎称偷来的钱只剩下6000余元,分了3000余元给张某。夜晚趁着张某熟睡之机,胡某偷偷外出将剩下的28000余元藏了起来。
  惠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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