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点亮山村法治之灯
  ■ 余庆中学教师 田勇军
  大学毕业,我独自从吉首坐火车到铜仁市,再转坐乡村运营车,沿着一条弯弯曲曲、坑坑洼洼、泥泞狭窄的山村公路,颠簸了一个多小时到达了我第一个工作地点——孟溪村文宇中学。学校偏僻,规模很小,学生不足百人,环境却优美宜人,四周山峦叠嶂,苍翠欲滴,一条小溪从学校门前潺潺流过,宛如一幅天然的水墨画卷。原以为,在这世外桃源般的地方只需用心教书育人即可,那神圣的宪法应该与我关系不大,不承想我却成了宪法的宣传者和捍卫者。
  当时,村里经济落后,村民观念陈旧,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大部分女孩读完小学就面临辍学,或务农或务工,甚至有的初中还未毕业家里就忙着给她们张罗起婚事。于是,我隔三差五就去家访,给家长宣讲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希望通过法治宣讲劝动家长,让孩子继续读书,完成学业。然而,大多数村民法治意识淡薄,有的对我们颇有抵触情绪,家访过程充满了艰辛。
  有一次,我发现杨静(化名)连续几天上课魂不守舍。她本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我把她叫到办公室,无论怎么询问,她都不吭声,只是埋头默默掉泪。随后,我从同学口中得知,她在外地务工的父亲回来了,打算过几天带她一起去打工,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了解情况后,我便和几位老师上门做她父亲的思想工作,希望他能改变主意。我们轮番上阵,费尽口舌,但他始终以贫困为由不松口。幸好我做足了功课,了解了他家的情况:他们夫妻二人在外务工,收入尚可,父母身体健康,在家打理田地,不存在供不起读书的问题。我对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你不让女儿念书,是违法的。”岂料,他一听火冒三丈,大声喝道:“你一个外地人来这里耍什么威风,这是我家事!”我当时也来了脾气,说道:“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剥夺孩子享受九年义务教育权利,信不信我打电话给校长,让他报警拘留你!”这句话彻底将他震住了,随后我们又给他普及了些法律知识,他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会供孩子一直上完大学。
  此后,为了转变家长的观念,我们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去学生家里宣讲法律,讲读书的作用,一来二去和村民们也建立起了友谊。如今我依然清晰地记得离开时的情景,村民们挥手道别,学生们眼睛里噙满泪花,我也泪湿衣襟。
  当我得知当时那些学生现在有的大学毕业有了工作,有的在读研究生,有的读了技校过得风生水起时,我感到无比欣慰:昔日点亮的那盏法治之灯已开始照亮孩子们的人生之路。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制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法制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