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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大:
用法治方式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 记者 任莉
  “通过!”11月29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并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明确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这意味着,以良法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贵州又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回应社会关切 为食品安全添加“法码”
  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统筹部署,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惟有食品安全,才能有人民健康。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也越来越高,社会各界对将食品安全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呼声不断高涨。
  保障食品安全不仅是重大政治责任,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良法善治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贵州省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特别是近年来,贵州更是时刻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决落实“四个最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千方百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盼,今年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修订现行《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作为2023年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之一。
  作为贵州省食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现行《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于2017年施行,在规范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改革不断深化,以及上位法的先后修正和修订、食品安全出现新的难点堵点、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需要总结固化等原因,为适应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需要,有必要对条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今年7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首次审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谈及此次修法的必要性时,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平如是说。
  以良法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良法促进贵州食品安全水平,为贵州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贵州正当时!
   共筑安全防线 把群众关切写进条例
  “舌尖上”十分美味,不如半分安全。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贵州坚决落实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严把食品安全关口,严守食品安全底线,食品安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2022年,贵州省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9.03%,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9.7%以上。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迈入新征程,如何通过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推动贵州食品安全工作续写新篇章?贵州人大的答案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对《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进行“大修”,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比如,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将第三条修改为“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应当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这就是以立法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工作,为以法的力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最有力的法律依据。
  “此外,修订过程中,我们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强化网络食品经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管理、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监督、完善法律责任……”说起此次修订亮点,全程参与此次修订工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巡视员、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李明德如数家珍。
  以良法促善治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源头治理,严把食品准入关;强化生产监管,严把食品加工关;强化流通监管,严把食品溯源关;强化餐桌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如今,为不断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贵阳市紧盯源头、生产、流通、餐桌安全等关键环节,以摸得着、看得见的系列举措,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
  监管有法,安全有保;食者无虑,饮者无忧。贵阳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的背后,是贵州良法促善治的典型缩影。此次条例修订,不仅符合贵州实际,极具贵州特色,在精准性和可操作性上,也极具独创性。
  “在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计划,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李明德表示,这四个工作机制,较好地体现了良法善治要求,是目前全国首家把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要求率先写入法规条文中的,对于解决“九龙治水”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订,除监督管理的“四个工作机制”外,很多条款的提法在全国尚属首次。比如修订中增设专章对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管理进行明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基层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等,就食品安全立法工作而言,贵州走在了全国前列。
  良法贵在落实。接下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将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把立法与释法宣传、法律监督融会贯通起来,宣传好、施行好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的要求,推动贵州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新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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