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学术交流研讨会。 本报讯(记者 张斌 见习记者 杨雨青)12月2日,由贵州省法学会、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指导,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联合主办,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第五届国际能源资源法治论坛在贵阳市观山湖区举办。主办方邀请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专家、学者、高校法学院教授及嘉宾200余人参加论坛。
据了解,本次论坛以“能源资源制度和实务创新研究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能源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法治研究的话题,进行深入研讨。论坛旨在高质量开展能源资源法学研究,推动服务法治实践,促进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各项工作协同和创新发展。
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陈玉梅,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国际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阮志群,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志煜,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包运成,贵达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陈剑致辞。论坛开幕式由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毕健主持。
“一直以来,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依托法治研究平台,联合高校、协会、律所、企业等单位,通过‘校会所企’融合方式,大力集聚省内外与能源资源相关的理论界、实务界优秀人才开展专题研究。”陈玉梅在致辞中表示,此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智力成果,为贵州省乃至全国能源资源法治研究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会上,专家、学者、法学教授,紧紧围绕主题,对自然资源和能源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理论与实务,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推出了不少佳作和创新观点,这对推动我国能源资源制度建设和实务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必能发挥理论推动实践、理论与实践共同发展的有益作用。
来自省内外的专家、学者、法学教授,围绕能源资源法治研究、矿产资源法治研究、土地资源法治研究、森林资源法治研究、水资源法治研究、综合法治研究六个方面,通过线上、线下开展主旨演讲,共同推动理论创新,碰撞出能源资源法学的思想火花,持续推动能源资源法学研究。
论坛还邀请到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后周剑云,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亦尧,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吴红宇,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王喜,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翟社民,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贵州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唐海清6名专家,对与会专家、学者的主旨演讲,进行了现场点评。
论坛还举办了学术交流研讨会。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贵州省能源局法规体改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万胜恒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专家围绕“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地方法规制度探讨”主题进行交流。
此次论坛经过征集和专家评选,共征集到全国各高校、学术机构、相关单位的论文59篇,共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活动向获奖者颁发了奖金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