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省检察院:不断提高检察机关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水平
  本报讯(通讯员 林建安)日前,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方面,是续写“两大奇迹”新篇章的迫切需要。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导向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不断提高检察机关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不断转化为法律监督效能,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做好基层基础群众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和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等工作,推动案结事了。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有效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进一步畅通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彰显司法温情与检察关怀。认真组织实施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积极落实“每案必评、实质化解”工作机制要求,将信访风险评估和实质性化解作为办案基本要求。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强化综合施策及第三方参与,切实提升实质化解率,有效控“增量”,努力去“存量”。聚焦“预防、调解、法治、基层”四个重点,深入开展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反向审视,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促进诉源治理,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法治贵州。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制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法制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