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省公安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
  本报讯(通讯员 吴万磊)11月10日,省公安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贵州公安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了104位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高度重视,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陈文清的讲话精神,深刻阐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并就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民族特色、制度优势和时代价值,在新征程上不断发扬光大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水平。要落实好“派出所主防”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联系群众多、工作触角广的优势,常态化开展“万警进万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活动,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排查、动态掌握经济、民生等重点领域的突出矛盾纠纷,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时时刻刻、事事处处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将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各方面,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要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工作理念,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拉近警民距离,密切警民关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鲜明导向,持续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完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深化基层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推进“一村一辅警”全覆盖,不断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制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法制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