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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执行拒还款 司法拘留促履行
  本报讯(记者 贾华)近日,贵阳市开阳县一名被执行人被开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
  据了解,开阳县某维修服务部(以下称维修部)与贵州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租赁公司)日前发生了修理合同纠纷,生效的法律文书判令由租赁公司给付维修部修理费51751元。
  判决生效后,租赁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修部向开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由租赁公司分期履行且如租赁公司不按和解协议履行则由公司法人杨某自愿代为履行义务。
  但是,租赁公司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给付义务,公司法人杨某也未代为履行。维修部向开阳法院提出追加杨某为被执行人的申请,开阳法院依法裁定追加杨某为被执行人,对案款51751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承办法官穷尽所有方法,未查到租赁公司及杨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杨某一直逃避执行,拒绝接听承办法官电话,承办法官多次到其住所、户籍地查找均没有找到杨某。
  近日,申请人经多方打探,终于在花溪区党武镇发现杨某踪迹,承办法官收到线索后,立即带领法警赶往当地,在一乡村公路上将被执行人杨某控制并拘传到法院。在花溪区至开阳县途中,承办法官再次耐心地对杨某进行法律宣传,劝导其履行案款,但杨某仍以判决错误、自己被骗、投资失败等为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开阳法院依法对杨某作出拘留决定。
  在将杨某送至医院进行体检的过程中,医生对其部分指标进行复检时,杨某便开始耍赖,不配合医生抽血,并在地上打滚撒泼,试图以这种方式逃避拘留,法警立即对其进行控制。
  杨某家属在得知这个情况后,主动找到申请人,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代杨某履行了10000元案款,并承诺租赁公司,杨某在2024年春节前给付2000元,自2024年3月起每月月底前给付1500元直到付清案款。
  达成和解协议后,执行申请人到法院申请解除了对杨某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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