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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伤人,该由谁担责?
各地做法
恶犬伤人究竟谁之责,如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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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做法
■记者 曹吟秋 整理
日前,四川崇州一女童在小区内被未拴绳的烈犬撕咬致重伤,随后烈犬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连日来,多地发布临时性通知或开展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
河南:
严查未拴绳犬只
10月17日起,河南郑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始严查未拴绳犬只,看到没有拴绳的狗直接抓走。郑州市规定,每周不少于两次联合执法。对于携犬出户不拴犬绳,进行两百以上五百以下的罚款;对不及时清理粪便的,进行五十以上二百以下的罚款;对饲养禁养犬只,将责令其整改,并处以五千以上一万以下的罚款,拒绝改正,将没收犬只。
河南沈丘县城市综合执法局10月17日宣布,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域养犬行为,该局决定开展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等禁养犬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尽快实现县城区域内无大型犬、烈性犬及无主犬的目标。该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称,依法收容(收缴)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在居民遛犬的高峰时段、地段,严防死守,依法查处收容,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无主犬,视情采取妥善方法予以收容处理;对在居民楼院、小区、单位、工地、公园等发现的大型犬、烈性犬等禁养犬的依据《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规定,予以收缴犬只,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川:多地发布倡议书呼吁文明养犬
成都市青羊区文明办近期发布了《文明养犬倡议书》,当地多个街道办微信公众号相继转载。该倡议书倡议养犬市民携爱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倡议书还呼吁养犬市民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戴上犬链、嘴套等,避免伤人、走失、打斗、中毒等种种意外;在家饲养犬只期间请小心看护管理,关好家中大门,避免犬只不慎溜出走失。
四川仁寿县怀仁街道大道社区居民委员会18日发布文明养犬倡议书,倡导居民加强管理,科学养宠。树立依法养宠、文明养宠意识,日常养宠生活中,约束好宠物,耐心驯养,养成良好的习惯,避免影响他人。还应到具有合格资质的宠物医院定期为宠物接种疫苗并进行相关体检。
浙江宁波镇海:多部门联动积极倡导文明养犬
为向周边居民持续渗透文明养犬意识,构筑人犬和谐的宜居环境,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同公安部门和各镇、街道单位,在辖区大力开展养犬管理工作。
据了解,自2021年起,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年分别与宁波城管义工协会镇海办事处、宁波领养公益组织、镇海区新闻中心等单位联合举办宠物领养暨文明养犬宣传日、镇灵通“益起来”萌宠志愿服务公益行等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养犬知识问答,为市民提供免费发放犬链、赠送文明养犬小礼品等一系列便民服务,前后共吸引数百名社区居民和养宠人士前来参与,推动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
此外,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镇海各镇街执法队加大力度组织不文明养犬执法整治行动,今年,已面对面向居民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发放犬类管理宣传资料千余次,教育整改不文明养犬行为600余起,行政处罚220余起,捕捉收容流浪犬近七百只。同时,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居民在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请务必遵守相关规范。
据悉,未来除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外,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多个部门将持续联合行动,从严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引导纠正违规养犬行为,营造文明养犬优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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