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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车非法营运且超员 驾驶员被处罚
  本报讯(通讯员 孔森瑞)10月24日,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五大队根据黔南州公安交管局指令,利用科技平台布控分析发现一辆牌照为川E73***号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跨省非法营运嫌疑,该车辆正途经高速五大队辖区,该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核查。
  民警在安福高速(福泉往瓮安方向)12KM+900M处将该车辆成功拦截并引导下至瓮安南收费站,并会同瓮安县运管部门对该车辆开展核查工作。
  经核实,该车辆系非营运性质,驾驶人杨某某以每人500元的价格,搭载乘客从广东省出发,准备前往四川省。经瓮安县运管部门进一步核查确认该车确实存在非法营运的交通违法行为,后将车辆和驾驶人杨某某移交至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八支队三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后经高速五大队民警排查,发现该车核载9人实载11人,超员2人,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存在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杨某某的上述违法行为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现场作警示教育。另外,该车还存在将座椅改装,部分座位无安全带的隐患,可谓众多交通违法“齐加身”,安全系数一降再降。
  民警询问乘客得知,多数乘客为图方便省事,通过朋友介绍或者微信、电话等渠道同驾驶人杨某某联系,随后铤而走险搭乘该车辆。
  民警向乘客讲解该车属非法营运、同时存在座椅改装、超员等问题,一方面座椅不牢固且部分座位没有安全带,如此长距离出行,乘客自身安全缺乏保障。另一方面若不慎发生交通意外,该车涉及多项交通违法,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拒绝赔付,惨痛后果将会由各乘客和驾驶人自行承担,乘坐该车可谓得不偿失。在民警的安全教育后,各乘客深感后怕的同时也纷纷表示将牢记教训,规范参与交通出行,最后民警联系合规车辆将各乘客进行转运,送往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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