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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审批事项监督检察
本报讯(通讯员 贺伦波 高龙江)为强化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近期,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的鲁础营、新龙场等9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事项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察干警通过现场谈话、查看社区矫正监管系统和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等方式,详细检查了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审批事项相关法律文书、谈话记录及请销假记录等内容,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请销假事由、审批程序、审批备案手续及落实外出期间监管跟踪措施等情况逐一开展核查。检查发现,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况仍然存在,同时还存在极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时司法所未对其规定来去路线及外出期间未严格按要求签到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同时,提出口头检察建议,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对辖区司法干警开展外出请销假和审批相关规定集中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程序。下一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将经常性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专项监督检察,切实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虚管,持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为建设平安兴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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