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基层
第05版:综合
第06版:区域
第07版:区域
第08版:理论
标题导航
安顺:一门两代三警察 不同时代展风采
图说新闻
修文县检察院开展案例集中讲评活动
绥阳县心理辅导让社区矫正人员健康回归
玉屏法院把庭审搬进校园
丹寨县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榕江:筑牢安全屏障 护佑幸福生活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丹寨县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本报讯(通讯员 邹诗蓉)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助力平安丹寨、法治丹寨建设,近日,丹寨县人民法院前往金泉街道以“巡回审判+法治宣讲”形式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开展巡回审理。
2023年7月18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KTV及宵夜摊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高速公路行驶。车辆行驶至高速收费站广场处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李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乙醇含量为190.28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庭审结束后,丹寨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任泉宁结合案情以案释法,介绍了酒后驾驶的危害及法律后果,随后还立足街道工作实际,讲解了如何做好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制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法制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