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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本报讯(通讯员 邹诗蓉)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助力平安丹寨、法治丹寨建设,近日,丹寨县人民法院前往金泉街道以“巡回审判+法治宣讲”形式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开展巡回审理。
  2023年7月18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KTV及宵夜摊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高速公路行驶。车辆行驶至高速收费站广场处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李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乙醇含量为190.28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庭审结束后,丹寨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任泉宁结合案情以案释法,介绍了酒后驾驶的危害及法律后果,随后还立足街道工作实际,讲解了如何做好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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