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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公安局 依法维权树正气 民警执法有底气
  本报讯(通讯员 吴远杰)8月22日,罗某某酒后因家庭矛盾在位于湖潮乡某村家中拨打110报警电话,贵安新区公安局湖潮派出所民警多次现场出警处理,并对罗某某进行劝解,罗某某不但不听劝解还对民警进行辱骂,并不断拨打110报警电话12次、12389电话8次,谎称派出所民警打人、扬言欲持刀杀人。
  经督察部门会同法制、治安支队进行调查核实,罗某某多次拨打110的行为占用了公共资源,严重扰乱110指挥平台以及湖潮派出所正常的执法办公秩序,造成湖潮派出所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严重扰乱了单位工作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罗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为了维护民警合法权益,贵安新区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为当事民警签发《维权澄清正名通知书》。
  民警执法权威关乎国家法律尊严,民警执法权威关乎社会安定稳定,任何对民警人身安全和个人声誉的侵害都是违法的。下一步,贵安新区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将不断加大民警维权工作力度,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对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绝不降格纵容、姑息迁就,及时依法惩处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旗帜鲜明地为依法履职的民警撑腰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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