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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立法加强监管 遏制偷拍器材制售
■记者 曹吟秋 整理
  如何整治偷拍乱象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难题。
  多位受访群众提出,针对偷拍隐私多发生在公交、地铁、酒店等场所,偷拍证据又不太好固定的情况,应进一步加强场所监管,在公交、地铁等地,增加警务岗或做好对地铁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对偷拍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强化酒店的管理责任,对放任偷拍行为的酒店进行经营限制。同时,加大对偷拍者的惩处力度。
  在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高艳东看来,治理偷拍乱象,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偷拍行为很难有相应的罪名予以刑法上的规制和惩戒,犯罪成本低导致偷拍行为屡屡发生。因此,他建议设立侵犯隐私罪,严厉惩处屡教不改或引发严重后果的偷拍者,更好地保护大众生活安宁。
  “传统保护名誉权、性关联权的罪名,很难打击常发性的地铁、厕所等偷拍行为。因此,在我国增设侵犯隐私罪,是时代发展的需要。”高艳东说,同时,还应当注意刑法谦抑性,将“多次或对多人”设定为入罪门槛,对偶尔的偷拍行为只需要进行治安处罚,形成法律责任的阶梯化。
  受访专家提出,整治偷拍乱象,必须斩断偷拍地下产业链。不仅要严惩偷拍者,也要依法规制“围观者”。
  随着科技的发展,由针孔摄像头改装而来的各类物品,价格低廉,且呈现“万物皆可改装”“隐蔽性好”“手机连接远程实时观看”等特点,让防范难度加大。
  针对偷拍视频、照片网络售卖的情况,专家提出,不仅要依法打击这一行为,相关网络平台也要积极履行主体义务,加强监管,设置敏感词系统,及时发现并关闭涉及此类内容的社交群或论坛,发现违法现象及时报警处理,共同净化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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