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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法院 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
  本报讯(通讯员 秦忠路)近日,贵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盗窃罪案件。
  2021年11月,时任贵定县移动公司基站维护员的文某在贵定县移动公司12号基站内,两次盗窃光模块91块,后将盗得物品出售。移动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基站被盗后,调取基站监控视频,锁定盗窃者为文某并报警,后移动公司联系文某,其于2022年5月购买全部被盗同型号光模块归还移动公司,移动公司向公安机关提出销案申请,并请求考虑其家庭情况特殊,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前退赔移动公司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文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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