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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告
贵阳市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的公告
王加林同志:

  您于2008年10月8日通过石板镇申请,经区级、市级审核通过后成为花溪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户,2011年8月30日由花溪区住房保障中心将贵阳市花溪区廉租住房项目(羊昌坝)六栋一单元5—3,面积为46.41的廉租房分配于您居住,并由我局与您签署《廉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新签合同,但继续按照原合同执行。
  现查,您存在严重拖欠租金的违约情形,且不再满足《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等有关能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条件。依法依规,您本人应退出羊昌坝廉租房并缴清所拖欠的房租。因无法联系到您,特公告如下:解除我局与您的《廉租房合同》及其后续不定期租赁关系,并请您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与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51-83623425)联系及时解决该问题。逾期未解决的,我局将依法强制行使权利、维护权利。
  
注销公告
  瓮安金鸿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现拟注销该公司,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联系人:王鸥
  联系电话:13308540997
  瓮安金鸿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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