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贵州:进一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
  ■ 记者 张永霞 整理
  为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进一步提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1年,我省全面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全省农村少年儿童营养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但在督查调研中发现,部分地方存在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资金保障不到位、供餐质量和条件有待提高、营养均衡和健康教育有待加强等问题。
  《通知》要求,贵州各县(市、区、特区)政府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管理、进一步提升供餐质量、进一步强化健康教育、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组织完成本区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情况调研排查,严格对标对表落实各项措施要求,确保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取得积极成果。《通知》详细解读如下:
  1 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
  压实政府主体责任
  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100比例要求,足额配备学校食堂工勤人员,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将其工资、社保待遇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按月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
  压实部门管理责任
  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供餐管理、资金使用等全过程监管;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涉校食品配送企业、食品定点加工企业(作坊)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民政部门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30%就高执行,减轻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在校就餐费用负担。
  压实学校工作责任
  学校要完善食堂供餐和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保障足额用于学生供餐;规范实行“5+X”供餐标准,制定应用带量食谱;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推进营养午餐阳光透明;组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营养健康教育,家校配合共同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2 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管理
  足额保障专项资金
  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财政经费保障,健全省市县三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稳定投入增长机制。县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按月拨付、次月清算”的专项资金申报、拨付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报账资料审核管理,按照“三保”优先的原则,及时将具备支付条件的用款申请足额拨付最终收款人。
  严格资金监督管理
  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严禁从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严肃查处虚假列支、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等行为。
  实行“5+X”供餐
  进一步提高供餐质量和标准,在政府提供的每生每天5元膳食补助为主的基础上,家庭适当交纳少量费用。在充分考虑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由县级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家长会、听证会,科学合理制定“5+X”中“X”标准,坚决杜绝定价过高。
  3 进一步提升供餐质量
  全面普及应用带量食谱
  学校合理确定早晚餐供餐标准,科学安排寄宿学生一日三餐,通过“电子营养师”等平台,定期分析学生供餐情况,有针对性合理调整带量食谱,保障营养午餐和寄宿学生早晚餐营养均衡。
  统一供餐基本要求
  各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逐校开展督促指导,确保学校实现供餐食物多样化,做到每餐至少“三菜一汤”,合理搭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物,多种新鲜蔬菜(特别是深色蔬菜)和肉类交替充足供应,每天食材种类达到12 种以上(每 周 25 种以上)。
  4 进一步强化健康教育
  开展营养健康监测和精准干预
  2023年起,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以县为单位在每年秋季学期,组织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贫血状况监测,根据每年学生贫血状况监测结果和数据针对性提出措施和建议,指导各地科学开展营养干预,优化营养膳食结构,促进学生供餐更加科学、营养、均衡。
  开展健康教育和阳光体育运动
  定期组织开展营养健康教育和食堂厨师培训,提高供餐管理人员营养健康知识水平和供餐制作水平。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培养合理膳食行为,养成健康饮食和节约粮食的良好行为习惯。各级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组织师生参与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身体素质。
  开展家校联动和家长培训
  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方式,动员提醒家长主动与学校配合,关注孩子营养健康,增加孩子营养用餐投入,矫正孩子挑食、偏食和浪费粮食的不良行为,保障孩子在家在校就餐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儿童青少年营养健康水平。
   5 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
  强化食材采购监管
  进一步建立健全食材采购价格稳定制度,完善多方参与的食材定期询价定价机制,按照微利原则严格控制食材采购价格,确保食材采购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加强食材配送企业监管,督促企业配送足量质优价廉的食材。学校在食材验收环节明确专人实行双人复核验收,并定期更换验收人员,严格把好采购食材质量关和数量关。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不得制作加工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保健食品、含乳饮料、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原材料采购配送至学生就餐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确保食品安全。
  持续推进公开透明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将每次调整变动的食材采购价格、每周供餐食谱、每次采购食材品种数量、每天供应饭菜图片、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定期向家长和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家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学生营养餐阳光透明运行。
  6 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学校食堂建设管理
  坚持学校食堂自办自管,严禁实行对外承包和委托经营管理。财政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学生缴纳“X”部分费用应全部用于营养午餐食材采购,食堂运行产生的煤水电气、设施设备采购维护和食堂升级改造等费用,由各地各校合理统筹相关经费予以保障。
  加强督查检查
  各级政府要将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纳入教育督导考核重点内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调度督导检查制度,通过定期调度、处理通报、督查督办、集体约谈、专项审计、限期整改等办法措施,持续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各项措施落实见效。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制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法制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