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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诈骗
案情回顾
  “你好,我是某市公安局的,你名下的银行卡涉嫌卷入一起诈骗案,请配合调查。”2022年7月中旬,玉屏侗族自治县某教师小花(化名)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称是“某市公安局民警”,并报出了自己的“警号”以及告知小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被卷入一起“诈骗案”中。在小花表明没有这张卡时,对方还坚持说是他人用小花信息代办的,要求他接受“专案组”调查,随即把电话转接到了专案组的“李警官”。“李警官”让小花下载了“某钉”APP,两人通过APP视频,小花确认了“李警官”的身份。“李警官”又告知案件需要保密,让小花到环境隐蔽的地方录口供。随后“李警官”又说公安机关已向法院起诉小花,并冻结其银行卡内资产,就在小花心慌意乱、手足无措时,对方说可以申请资金调查,又转接了另一位“孙警官”。
  “孙警官”让小花买了新手机,并共享屏幕,让小花录制含有摇头、眨眼、左右转头等动作的视频发给他,且把所有的钱都转到指定银行卡上,用来对个人资产进行调查,小花按对方要求做完后,被告知钱不够,还需向亲戚朋友借钱、到银行贷款,小花坚信不疑,把借款及贷款共计20余万元全部打到对方指定账户后,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打电话报了警。据悉,小花共计被骗40余万元。
  骗术揭秘
  “在日常生活中,公众很少和‘公检法’打交道,故而在骗子布设的骗局中,一听说是‘公检法’人员,极易心慌意乱、手足无措。”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史勋仙分析,此类诈骗案件通常是不法分子以非法手段获取受害人个人信息,从而获取受害者初步信任;然后通过严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并控制受害人的思想,使受害人一步步进入层层圈套;再者,通过出示伪造的“通缉令、拘捕令”,增加骗局“真实性”和受害人的负罪心理,让受害人彻底相信自己卷入违法犯罪,对骗子的话术深信不疑;最后,声称要“资金调查”,诱骗受害人入局,等受害人转账甚至贷款转现到所谓的“指定账号”后,骗局便能“大功告成”。
  防骗锦囊
  “凡是电话中自称公检法人员,以‘个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钱、涉案’等理由,主动转接‘公安机关’的,都是诈骗!”史勋仙提醒,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需要向公民询问情况时,一定会持相关法律手续当面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相关笔录。所以,当有人自称是上述机关工作人员打电话告知你涉嫌某种犯罪,并要求将存款转存到所谓的“安全账户”以进行所谓核实、保全资金的,都是诈骗行为,切勿上当,切记禁止同陌生人共享手机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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