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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乡”绥阳:
法治元素处处显 潜移默化润民心
■ 记者 姚强
  村头小喇叭里播放着法律知识;村里调解员让邻里喜笑颜开;诗歌里融入许多普法元素……
  近年来,绥阳县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运用公益诉讼、法治景区、诗歌融入法治文化、人民调解员、村村小喇叭“五举措”,推动法治社会“三创”示范创建工作见成效。
   2696个小喇叭以“乡音”传递“党音”
  “乡亲们,大家好!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日益猖獗,大家要时刻绷紧防范之弦,谨防新型电信网络诈骗……”中午12时30分,绥阳县洋川街道团山村的小喇叭又准时响起,宣传反诈骗内容,让村民们懂得怎样防范电信诈骗。
  55岁的村民张永兴坐在房檐下听着广播……
  “以前,我们老年人最缺法律常识了,有时糊里糊涂上了当,只得自认倒霉,想多了解法律,要么不识字,要么就是眼睛花看不清楚字,想去镇上求助,行动又不是很方便,自从村里安了这个小喇叭,无论是下地干活,还是在家休息闲聊,都能听到小喇叭播报的内容。”张永兴笑呵呵地说。
  为打通党和政府“好声音”传递到农村的“最后一公里”,绥阳县在全县镇村安装了2696个小喇叭,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方言俗语、土语等,以“乡音”传递“党音”,讲好惠民政策、致富信息、节气农事、普法知识等。
  绥阳县选取大多数村民在家的时间段,定时播放普法广播,让村民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足不出户就能学到法律知识。
  同时,绥阳县还将重要法律颁布日、实施日、宣传日列入重点计划,加大普法宣传频次,帮助提升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景一法法治文化成景区新亮点
  万佛洞景区位于绥阳县枧坝镇,距绥阳县城15公里,溶洞全长880米,其洞内分布为18个大小不一的洞厅,洞厅内各种各样的钟乳石,石柱、石笋重叠密布,美不胜收,密集程度国内首位,世界罕见,也是目前为止国内发现的唯一一个高山溶洞,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和科考价值。
  每年春夏秋季,是万佛洞景区旅游高峰期,日接待游客近五千人。
  为倡导广大游客树立法治意识,文明旅游,绥阳县司法局经过考察,在万佛洞打造法治景区与全域旅游相结合的“法治宣传阵地”。
  在景区内设置了法治元素,贴合景区气氛的法治常识广场、法治谜语栈道等板块,内容涵盖《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保法》等方面,旨在助力景区提升文化氛围的同时,发挥景区人流量大、覆盖面广的优势,使游客观光游览、驻足歇息时,利用片刻工夫便能汲取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成为法治绥阳的一张新名片。
  绥阳旅游景区、景点较多,绥阳县司法局将逐步在各景区镶嵌法治文化元素,“一景一法”的装饰让旅游与法治相融,让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以达到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法治教化作用。
  解事结化心结打造多元解纷“网络体系”
  杏家林村民小组扩建公路需占联合村民小组的土地,涉及到24户村民,团山村专职人民调解员田维松召开10多次村民会议,奔走两个月,成功调处双方矛盾,维护了邻里和谐。
  铺设天然气管道,过境团山村7公里,施工队宣传赔偿占地金额与实际规定赔偿额度有悬殊,70多户村民“阻扰”施工,田维松经长达半年的奔走调解,终于化解了此事。
  绥阳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制定《绥阳县加强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县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个、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5个、村(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119个和覆盖道路交通、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生态环境、旅游消费等行业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和行业部门同频共振的立体式、全覆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体系”。
  同时,还制定了《绥阳县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局聘所管委用”原则,对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用管理、岗位职责、考核管理以及等级评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制定《绥阳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案件奖补办法》,细化奖补措施,构建矛盾化解“奖补体系”。
  据介绍,专职人民调解员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帮助当事人真正实现“解事结、化心结”,让村邻更有“温情”。
  目前,绥阳县119个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已全部配备到位,共开展法治宣传120余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601件,调解成功588件。
   以诗普法构建普法工作新格局
  “父老乡亲听我言、人人与法都相连、学法用法是大事,莫把普法放一边,不懂法律害处大、犯罪肯定受刑罚……”
  “顶呱呱、顶呱呱,依法治理强国家,单说这本《民法典》,人民的生活紧贴它。”
  为创新普法方式,有“中国诗乡”之称的绥阳县,发挥诗词文化优势,探索法治文化建设和诗词文化相结合优势,促进法治精神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打造“以诗普法”新模式,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构建绥阳特色法治文化普法格局。
  尤其跟紧社会热点问题诗歌创作:“网络兼职刷单、免除抵押贷款、网络投资理财、称办案要转账、租卖银行卡、领导来电借钱、租卖手机卡……一切都是网络诈骗。”
  绥阳县文联、诗歌协会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目前,已收集法治诗歌100余首,经官方媒体平台展出4期。同时,还面向社会组织法治主题征文大赛、法治楹联大赛、普法微视频大赛,或将一些法治诗歌拍成小品,歌曲、趣味段子等,让群众受到普法文艺的熏陶。
  “公益诉讼+”当好绿水青山守护者
  在推动法治社会“三创”建设中,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当好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卫士。同时,聚焦绥阳特色“洞、林、山、水、坝”保护,创建“检察新长征、诗乡洞林秀、最美遵义行”品牌,创新建立“公益诉讼+”模式,“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守护民生民利、公益诉讼+社会市域治理”。
  2020年以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6件。
  此外,绥阳县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监督为重点,以“我管”促“都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形成溶洞保护合力;“刑事打击+民事赔偿”,严惩涉山林违法犯罪,督促涉案人员开展补植复绿12次,共计补植复绿400余亩,缴纳期间功能损失费用10余万元;发挥“河(库)长+检察长”优势,依法对沿河流域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持续推动整治河库生态保护突出问题,督促整治河道50公里,清理河流沿线垃圾50余吨,推进河库生态持续向好,守护好一江碧水;创新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的形式,依法对全县3个乡镇2400余亩“非农化”“非粮化”耕地问题,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守护耕地安全,共计督促整治“非农化”“非粮化”耕地110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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