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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扣罚想买分? 交警:买卖双方均属违法
  驾驶证被扣分,买分就好?有人想到自己反正没车开,把分卖了赚点钱也好?不够分扣?我可以帮你……若你认为驾驶证“买分”“卖分”只是你情我愿的个人行为,那大错特错了!这已涉嫌违法。交警表示,“买卖分”是违法行为,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遵章守法安全驾驶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今年5月,驾驶人张某到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业务大厅处理交通违法扣罚,当办理时,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张某有好几宗交通违法,都用其他人的驾驶证代扣分,我们觉得有可疑。”
  违法扣分异常很快引起交警的注意,于是随即对该驾驶人的扣分情况进行调查,并传唤张某到交警大队询问情况。面对交警的询问,张某如实交代通过微信认识一名4S店的工作人员陈小姐。
  张某说:“刚开始只是咨询车辆保养问题,后来聊到车辆到期需要年检,但仍有交通违法处罚未处理,陈小姐表示可以代办。能花钱办妥,我很快就同意了。”
  张某花了2200元,让陈小姐代办2宗的交通违法行为,共代扣12分及罚款400元。
  根据张某的供述,交警很快便循线追踪,对这位中介陈某开展调查。“在我们调查过程中,发现陈小姐是某品牌4S店员工,会在来办理车辆投保、年检业务时,一并代办客户的车辆交通违法。”交警说道。
  充分掌握陈小姐的违法证据后,6月27日,交警成功在某品牌4S店抓获涉嫌代办“买卖分”中介人陈某。据陈某供述,借助4S店员的身份之便,容易开拓客源,经常在帮忙办理投保、年检业务时,顺便推销能代办交通违法行为,其从中获利。
  经警方调查和询问,证据确凿,违法人员张某、陈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交警部门对张某请他人代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陈某香组织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交警大队对陈某香作出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驾驶证分不是商品,不可以进行买卖,以牟利为目的实施“买卖分”行为是交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一旦被查到,黄牛、买卖双方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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