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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
  本报讯(通讯员 孔德正)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精准监督理念,积极能动履职,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同时民事检察与控申、职检、刑事检察部门加强协作,民事检察工作质效有新提升。
  组织保障,统筹布局。该院通过召开检委会、业务推进会等形式,研究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的具体措施,以涉黑恶犯罪相关案件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违法为监督突破口,对工作理念、思路、方法等提出明确要求,形成了“检察主导、内外联动、协作并行”的一体化办案格局,为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机制保障。
  重点协调,收集线索。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先后与全县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院执行局、县信访局等易接触此类线索的部门进行沟通座谈,宣传虚假诉讼监督的相关监督职能,定期搜集案件线索,保证案源的数量和质量。同时,民事检察与控申、职检、刑事检察部门加强协作,工作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的,及时共享证据材料,刑事民事检察工作共同推进。
  以点带面,发现共性。该院通过分析一定时期的起诉情况,发现证据类型、诉讼请求等存在的诸多共性,不断总结经验,增强在办案时判断虚假诉讼的证据敏锐性。
  上下联动,争取支持。该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的办案机制优势,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窝案串案等系列案,及时主动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由上级检察机关对办案力量进行调配和加强办案指导;对拟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经上级检察院把关、确定监督方向后,再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有效保证监督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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