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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检察院:
多措并举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
  本报讯(通讯员 俞懿烘)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有效预防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形发生,榕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多措并举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升检察监督工作实效。
  扎实开展专项检察。榕江县人民检察院每半年一次对辖区内19个乡镇、1个街道司法所全覆盖进行社区矫正专项检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高效、规范开展。期间,检察人员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面对面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细致查阅司法所社区矫正各项工作,重点检查社区矫正对象有无违规外出等脱管漏管现象,并实地入户走访,与社区矫正对象谈话,询问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检察人员坚持“边工作、边总结、边提升”原则,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轻微瑕疵问题,现场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反馈,对其他违法行为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规定分别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接受建议,及时整改问题。今年以来,该院共向辖区内司法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件,检察建议书1件,均已整改回复,有效促进检察监督与司法行政工作的衔接配合,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执法意识,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创新检察监督方式。该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检查前,检察干警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相关法律法规,使其充分了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请销假审批、学习教育、公益活动等情况检察监督活动,使其全面了解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察人员与人民监督员一同分析研判,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当场提出纠正意见,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监督面,实现“检察监督+人民监督”融合发力。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6件次,确保检察监督在阳光下运行,让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零距离”“看得见”,增强了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监督质效。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线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该院深入八开镇、定威乡等少数民族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单、现场解答、互动交流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对我国施行社区矫正工作意义、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等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同时,呼吁广大群众支持和关注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共同推动《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共同努力。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社区矫正相关普法宣传活动5次,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人次。该院还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刊发宣传《社区矫正法》、宣传图片、警示案例等内容,相关原创信息简报被省级媒体刊登,既提升了社会知晓率,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为“平安榕江”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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