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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滇黔四地检察机关协作巡河
携手共护一江清水
  本报讯(记者 姚强 龙立琼 喻义昌)8月14日,初秋时节,走进遵义市播州区乌江河段,映入眼帘的是一幅青山绿水长河画卷,广袤的水面清澈透亮,不时有船只驶过,水面留下一道道涟漪。在播州区乌江河畔,两艘客船缓缓驶出渡口,载着40余名来自重庆、四川、云南、贵州10余个市、县级检察机关代表,开展跨区域巡河调研活动。
  绕岸堆青嶂,游船满绿波。一路行、一路听、一路看、一路聊,参加本次活动的代表在被眼前良好的生态所折服的同时,纷纷表示:将加大协作力度,共同保护好这一江清水。
  “过去这江面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养鱼网箱、鱼吃剩的饲料、死鱼等,江水都变成了黑色,还散发出臭味。”驾驶旅游船的袁华富,今年56岁,家住乌江边,在乌江河上已驾驶30多年旅游船,见证了乌江“从清变污”到“从污变清”的变化。袁华富赞叹地说:“经多部门的整治,近年来,乌江河又展现出两岸青山,一江碧水的儿时记忆模样。”
  乌江是长江上游南岸最大支流,乌江流域跨重庆、云南、贵州等地,是贵州省第一大河,是贵州省连通外界的航运要道。乌江的水生态环境、通航安全、行洪安全状况关系着沿岸上百万人民的生产生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贵州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大生态战略行动,坚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深入落实长江保护法,通过不断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河长+检察长”机制,开展“一江一河”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强化检察监督,全力推进乌江流域全形态、全链条、全流域治理。
  2020年7月,乌江流域内的贵阳市、毕节市等七个市州检察机关签署《乌江流域保护检察协作行动方案》,开启贵州各级检察机关对乌江流域齐抓共管新模式。2021年9月,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在实地走访中发现乌江干流存在大量漂浮物,可能对沿线大型企业生产安全、航道通行安全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考虑到问题涉及面广、案件办理难度大,遂将该案线索逐级层报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跨区域协作办案模式,建立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60余名业务骨干参与的专案组办理该案。在办理该案中,遵义市检察机关紧盯乌江干支流垃圾倾倒、污水直排、违法建筑危及行洪安全等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件,推动治理乌江流域构皮滩水电站河段漂浮物污染、通航安全隐患、水体污染、行洪安全隐患。
  同时,2020年,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还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四分院以及铜仁市人民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强化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写入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2020)》。
  接下来,遵义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协作,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区域环境共建共治,从源头上守护好长江上游的碧水清波,为推动贵州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典范作出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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