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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出台地方法规 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本报讯(通讯员 吕欣)遵义市第十部地方性法规《遵义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7月28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遵义市多措并举开展“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等行动,餐饮浪费之风有所遏制。但是,餐饮浪费行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十分必要。
据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刘幸介绍,2022年12月,遵义市委召开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专题会议,明确由市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启动遵义市制止餐饮浪费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纳入2023年立法计划。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了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和两次审议表决,最终通过《办法》,并按照立法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办法》共23条。明确了政府及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用餐,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针对餐饮经营行为,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义务,要求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制止餐饮浪费标识标牌,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宣传,明示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等,还对外卖餐饮服务经营、自助餐服务经营进行规范;鼓励旅游餐饮服务经营者根据游客需要提供量少样多的分餐服务,引导游客适量点餐、按需取餐;规定婚丧嫁娶、商务活动等集体用餐的组织者应当自觉抵制铺张浪费、攀比等陋习,合理选择用餐形式、餐品种类和数量,从简用餐,避免造成浪费;明确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劝告,并可以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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