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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交警 查获一起准驾不符且超员违法行为
  本报讯(通讯员 贺轩韵)7月30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普安联勤片区在高速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工作,在工作中查获一起准驾不符且超员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张某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通知书,同时监督其消除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民警在沪昆高速公路普安收费站开展执勤执法,发现一辆号牌为贵EB3***重型货车行驶缓慢较为异常,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经检查,车辆行驶证上显示该车核载3人,实际车上所载人数为4人,且驾驶人张某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M,而张某驾驶的车型为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张某的以上行为构成驾驶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和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询问,驾驶人张某明知自己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重型货车的资格,也明白所载人数超过核定载人数,但心存侥幸仍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民警对车上乘客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现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监督驾驶人消除其违法行为,张某将面临机动车驾驶证记9分、罚款300元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交警提示:驾驶人在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时,往往缺乏对车辆的了解和驾驶技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驾驶超员车辆行驶,因超出人员没有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容易在车内发生碰撞甚至被甩出车外,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确保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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