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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检察院 “四举措”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本报讯(通讯员 高龙江 解尊秀)近年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高效便捷、服务群众、综合帮扶救助原则,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救助困难家庭,提升检察公信力。从2018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8件142人,发放救助金145万元。
  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到社会大局中,切实做到化解社会矛盾,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力度,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向纵深发展。
  加强部门联动,主动沟通协作形成救助合力。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及所掌握的案件详情等内容移交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形成由院领导牵头、控告申诉条线主办、其他业务部门全力配合的“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
  带案下访救助,主动服务保证司法救助落到实处。兴仁市人民检察院秉持着“让群众少跑路,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的理念,积极为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金。为了调查被救助对象的家庭情况,该院干警第一时间带案下乡入户,认真核查申请人的情况,综合全案证据提出救助数额,报上级检察院审批。
  回访跟踪帮扶,主动探索多元化救助为民解困。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兴仁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心理疏导,鼓励其走出阴影,恢复正常学习生活;针对出现心理创伤或精神损害的困难妇女儿童,该院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心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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