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
兴义消防开展公共聚集场所安全检查
  本报讯(通讯员 鄢洪雨)为深入推进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近日,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公共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前期,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到兴义市易客昌百货超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期间发现该超市未依法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但已投入使用、营业,构成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超市进行立案调查。立案调查后,超市负责人积极主动将场所停止营业,主动申请减轻处罚。
  随即,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兴义市易客昌百货超市责令停产停业,并给予该超市经营者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目前,该超市已停业进行整改。同时,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还对超市负责人进行了消防知识科普,表明超市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且经营面积大于300平方米,未经消防部门开业前检查而擅自投入营业,属于消防违法行为,场所内的消防设备运转情况得不到检验,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难以估量。
  下一步,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并联合各媒体进行隐患曝光,加强警示教育,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制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法制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