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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法院摆金法庭:
法官释法明理三件合同纠纷案件化解在诉前
承办法官跟案件当事人耐心调解。

  本报讯(通讯员 洪浩壹 记者 罗翔)近日,惠水县人民法院摆金人民法庭三个合同纠纷案件将要开庭审理,经过承办法官条分缕析的耐心调解下,终将三件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当天,第一个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到达法庭后,在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时,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案件虽然复杂,但双方当事人对事实的争议并不大,仅是对履行方式存在争议。承办法官将本案的法律事实及相关后果释法明理,制定调解方案后,双方的律师也认可调解协议,配合承办法官积极做通当事人工作,案件得以圆满调解。
  “法官,咱们的案件能开庭了吗?我下午还有一个案件需要去处理。”前来应诉第二个案件代理律师问道。此时已接近午饭时间,但被告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官只能依照法律程序缺席审理。承办法官随后了解到,被告为外地人,因不清楚路况导致其迷路,故而未能在原定开庭时间到达法庭。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连忙将已经上车的原告代理律师叫回来。经过焦急地等待,被告到达法庭,双方一见面就开始争执:“今天原告本人没来,有些事情的内因你作为代理律师并不清楚。”“我们没什么好谈的,欠付的工程款结算协议写的很清楚,一分都不能少。”
  眼看案件陷入僵局,法官只好将双方分开分别做工作,在与被告沟通时得知,原、被告本身就是合作多年的朋友。了解到双方的合作关系之后,法官感觉该案存在调解的可能,遂以双方的合作关系为突破点,让原、被告都能理解对方的难处,用人情化矛盾,最后原、被告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简单用过午饭后,定于当天下午3点开庭的第三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及律师也来到了法庭,但因双方情绪过于激动,承办法官让书记员将被告一方先带进调解室稳住情绪。
  “原告的情况我也大致了解,之前你们双方在其他法院也有过诉讼,原告是两位老人,经济情况又不好,还有债务,若你们现在解除合同,老人的晚年怎么保障,债务怎么解决?”承办法官在办公室单独跟原告律师沟通。
  “既然你们认为公司股权没有问题,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办了,我们就不再纠结如何能进场施工的问题,你方直接给一个付款期限,我们法庭去做原告方的工作。”紧接着承办法官又来到调解室和被告沟通。
  调解期间,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回答双方的顾虑,为其答疑解惑,并拟定调解协议。虽然从双方开始调解到法庭出具调解书当庭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花了近4个小时的时间,但是调解过程却出乎意料的顺利。至此,承办法官从多角度悉心调和双方矛盾,一天之内调解结案三件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6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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