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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 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
  本报讯(记者 张永霞)为深入贯彻“双减”决策部署,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管理,推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把好从业人员入口关。
  《通知》明确,查询对象为面向中小学生(含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拟聘用的工作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查询节点为对拟聘用从业人员在入职前进行查询,对入职后的从业人员,也要定期开展全员集中查询,确保所有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从业人员应查尽查,守好校外培训安全底线。
  准入查询工作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政策开展,严格规范查询流程,由校外培训机构在监管平台申请,提交拟聘从业人员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及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影印件,并通过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不得擅自查询非应聘人员的记录信息。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记录的,机构不得聘用;查询对象对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程序申请复查。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校外培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履行准入查询的法定职责,对散布、泄露、篡改、不当使用查询获悉有关信息以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规范查询流程,及时通过监管平台反馈有关意见建议。教育部门要联合文化和旅游、体育、科技等有关部门,做好动员部署、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确保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全员纳入监管平台。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履行准入查询义务,在监管平台上完善全体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切实做好从业人员日常管理。教育部将定期对校外培训从业人员开展全员集中查询,指导各地加强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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