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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
以优质法律服务助力绿色发展
  ■ 通讯员 黄河
  “公益诉讼的定位不是在法庭上争输赢,而是聚焦公共利益的保护,环境公益诉讼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实现双赢多赢。”近日,全国律协环境资源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在就所代理的贵州省内首例关于长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的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案调解结案后被告整改落实情况,参与实地查看时说。
  在该件环境公益诉讼案各项相关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从成功立案,到多次赴涉事水域调查取证;从庭审现场提出整改等诉求,到磋商签订《调解协议》;从现场了解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装情况等各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到助推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律师坚决“亮剑”守护多彩贵州绿水青山。
  这只是贵州律师执“法治之笔”,奋力书写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绿色答卷”的一个缩影。
   成立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
  2014年7月24日,贵州省司法厅、环境保护厅联合下文成立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由贵州省三十五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的服务团,成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律师专业服务团队。
  贵州省律师行业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打造高素质律师队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培养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发挥职能优势、提升执业水平,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守护多彩贵州绿水青山。
  贵州律协生态文明专委会结合委员各自执业情况和专业特长,扎实推进业务建设和实务研究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该专委会始终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教学相结合的律师教育培训工作法,不仅制定培训计划、开设培训课程,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答疑解惑,助力委员提升职业技能,加快律师队伍人才建设,还通过“法治论坛”“专题讲座”等形式,为委员成长提供学习资源和平台。
  贵州省律师行业还依托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接受NGO、政府部门或企业委托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接受法院委托调解生态环境纠纷,接受政府部门邀请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制定、就政策实施问题提供法律意见等相关工作;依托贵州省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中心,开展生态环境法治研究,申请和承担贵州省生态环境方面的重大法治项目和课题,以“三轮驱动”之势,辅以通过各种方式参加历年来“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跑出用法治守护多彩贵州绿水青山“加速度”。
  利剑出鞘依法维护民生福祉
  2016年年底,贵州省律师协会指派律师,主持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
  贵州律师及法治领域专家学者围绕磋商制度进行集中攻关。最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赔偿义务人就损害结果、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期间的功能损失、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及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于2017年1月13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共同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效力。
  2017年2月27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成为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
  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仅仅是贵州律师以法律利剑斩断污染,维护民生福祉的典型案例之一。
  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贵州律师已办理30余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以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
  为助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贵州律师还积极参与《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贵州茅台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古树大树名木保护条例》《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多个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法及立法后评估工作,提出务实的建议,把环境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反映到立法当中,助力制定“结合本地实际、行得通、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
  为满足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法律服务需求,贵州律协不仅致力于不断扩展律师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职能定位和服务功能,号召越来越多的律师参与地方立法、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还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和相关单位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努力提高专业化意识和专业服务水平。
  贵州律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职能优势和实践优势,不断改进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方式方法,助力构建完备的符合贵州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努力为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贡献律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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