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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文明交通倡议书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干部职工和广大交通参与者: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持续深化全省“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实做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面构建文明交通良好态势,坚决降低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人员伤亡损失,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生命无价,“带”您来系
  在驾乘汽车时,将安全带视为“生命带”时时系好,前后排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儿童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二、安全骑行,幸“盔”有您。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将安全头盔视为“生命盔”牢牢戴好,驾车人和乘坐人必须正确佩戴经过检验合格、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
   三、酒驾醉驾,主动远离。
  参加任何活动和聚会时,对驾车人员不敬酒、不劝酒,主动提醒、监督饮酒人员不酒驾、不醉驾,主动劝阻、制止酒后驾车的人员。出行自觉做到驾车坚决不饮酒、饮酒坚决不驾车,不乘坐饮酒人员驾驶的车辆,不将车辆交给饮酒人员驾驶。
  四、违法危险,守法平安。
  自觉遵法守法、严以律己,主动参与文明交通行动、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摒弃车窗抛物、排队加塞、冲闯红灯、无证驾驶、不打转向灯变道、不礼让斑马线、违停乱停、竞速飙车、开车接听电话玩手机等不良习惯和违法行为。
  五、主动学习,带头示范。
  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知危险会避险”等安全出行常识,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帮助提醒需要帮助的人过马路、指路、引路,及时劝阻身边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与幸福,让我们共同携手,培育文明交通好习惯,织牢交通出行安全网,努力营造“法治交通人人守责、安全交通人人有责、文明交通人人尽责”的良好格局。
  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精神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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