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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检察机关:
“四重四抓”助力红色文物文化保护
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实地查看浙大西迁陈列馆保护情况。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深入习水林滩传统村落查看保护情况。

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南山烈士陵园设立保护示范点。

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土城开展红色文化保护走访。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就保护廻龙战斗遗址与相关部门沟通。

  ■ 通讯员 刘茗 冯春梅
  红军长征在贵州活动时间最长、活动范围最广。红军在贵州转战历时4个多月,红色文化遗址遍及遵义14个县、市、区。近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四重四抓”助力红色文物文化保护,让文物文化真正“活起来”“动起来”“用起来”。
  重组织 抓品牌 打造文物文化保护示范点
  2021年,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发扬“坚定信念、坚持真理、独立自主、团结统一”的遵义会议精神,制定《遵义市检察机关“检察新长征·最美遵义行”行动计划》,把政治建设作为行动计划的统领,按照“上下贯通、两级联动”工作格局,依托遵义会议、苟坝会址、沙滩文化、四渡赤水等红色文化资源,打造出各地基层检察院的“独特品牌”“亮点工作”“创新经验”。
  其中,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案件,并建立发现排查处理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案件线索的常态化机制,在红花岗区南山烈士陵园设立示范点,展示办案成效;湄潭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督促保护浙大西迁文庙行政公益诉讼案,并通过办案推动进一步挖掘浙大西迁历史资源,加大浙大西迁文物文化资源保护力度,建立案件线索发现排查处理常态化机制,在浙大西迁文庙建立浙大西迁遗址检察保护示范点。
  重特色 抓专项 突出文物文化保护重点
  遵义红色资源类型丰富,面广线长点多,共有358处红色文化遗址。近年来,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围绕“遵义会议放光辉”“四渡赤水出奇兵”“雄狮刀坝告大捷,工农踊跃当红军”“强渡乌江”“娄山关战斗”“川黔边区地下党活动”等红色文化资源,主动与遵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遵义市文化旅游局加强联系,以实地调查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摸清辖区内文物文化保护单位数量、保护现状,做到底数清、问题明,以问题为导向,结合《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部署开展“红色文化遗址保护”“遵义文化记忆”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
  专项行动中,立案办理红色文物文化公益诉讼案件81件,发出检察建议72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推动修缮、保护、规范管理、科学利用61处红色文化遗址。引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关心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到遵义市检察机关专题调研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推动形成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议案提案。
  同时,立足遵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具特色且数量多的特点,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在“遵义文化记忆”保护专项下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行动,立案办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案件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通过办案督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60余项。
  重监督 抓协作 凝聚文物文化保护合力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是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
  近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坚持法律监督定位,把握“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内涵,梯次运用磋商、诉讼等方式,督促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文物文化资源。
  综合运用联席会议、圆桌会议、磋商会议,以诉讼手段作为支撑的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为最佳,实现以“最佳履职方式”达成“最佳履职效果”。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参与办理的督促保护刀靶水红色遗址行政公益诉讼,以诉前磋商推动完成19处文物抢救性修复修缮,推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文化旅游厅联合部署“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文物保护”专项行动,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将回头看嵌入办案流程,对到期未整改的坚决提起诉讼。对国家重点文物湄潭浙大西迁历史陈列馆有虫蛀、横梁脱落、裂缝、柱子破损等危及文物安全的情况,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向湄潭县文化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经实地调查发现,收到检察建议后湄潭县文化旅游局仅向上级汇报请示、划出警戒线、禁止游客参观等工作,未启动抢救性保护措施,遂提起公益诉讼,推动湄潭县政府投入资金对浙大西迁陈列馆进行抢救性保护的同时,协调浙江大学教育基金投入500万元对浙大西迁陈列馆、旧址修缮。针对川东地下党支部在桐梓活动期间遗留的“川东地下党联络站”旧址毁损严重的情形,桐梓县人民检察院向桐梓县文化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通过实地查看发现,收到检察建议后桐梓县文化旅游局未启动抢救性保护,致该旧址处于灭失状态,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推动对存在灭失风险的文物实施抢救性保护措施的同时,推动在该旧址建立“红色文物展览馆”项目获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刊典型案例。
  与行政机关建立良性互助的协作关系。遵义市检察机关与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3个,邀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7名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邀请3名相关专家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为办案提供专业支持,通过案件协作让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感受到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由过去被动监督变成主动向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推动解决文物文化保护难题。遵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向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移送红军山烈士陵园小商贩违法经营线索,通过检察办案推动该问题得以解决,维护烈士陵园庄严肃穆形象。
  重整体 抓融合 释放公益诉讼检察治理效能
  系统思维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引领。
  近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运用“抓系统”“系统抓”思维方式寻求文物文化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突破。
  纵向上强化“上下一体”办案,发挥各自优势,推动文物文化系统保护。对行政机关未落实保护规划,以致集“红色文化、南方丝绸之路文化、五四新文化、赤水河盐运文化”一体的习水淋滩红色遗址受损、文化挖掘不足的情况,遵义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上下一体”“两级联动”方式办案,推动该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
  强化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专项与其他专项行动协同推进。遵义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一江一河”、赤水河“三全”专项行动中,将乌江、赤水河沿线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作为专项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深化文物文化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推进红色文化资源与生态资源一体保护利用,突显遵义红色文化、传统文化、生态环境资源优势,以高质量的资源保护利用助推遵义现代化的高质量发展。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督促保护土城大埂山毛泽东指挥战斗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推动深挖红色文化资源,融合四渡赤水历史、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休闲旅游一体的综合性红色主体景区,守护“英雄河”“生态河”“美酒河”。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参与办理“乌江专案”时,立足岸上岸下资源一体保护,对廻龙渡景区生活垃圾未处理致其流入乌江,且廻龙战斗遗址有损毁风险的情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推动清理垃圾、增设垃圾回收设施的同时,修缮、保护战斗遗址,服务保障红色、绿色、安全乌江。
  将促进文物文化保护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古军事文化遗迹玛瑙山营盘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对凤冈县文化旅游局怠于履职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提起公益诉讼的同时,专题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推动玛瑙山营盘遗址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一体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入选最高人民检察典型案例。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推动文物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其独特的价值作用。遵义市检察机关将持续依法能动履职,做深做实做细做优公益诉讼检察,推动构建“政府+文物行政+检察”协同保护新格局,让文物文化重现光芒,重显其应有的人文价值,充分彰显文物文化资源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引领、精神根基的作用,以强大的文化力量助推遵义经济社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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